当今时代,文化建设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战略地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目标。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瞻远瞩,适时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并成立了全国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在全国上下掀起了检察文化建设的高潮,检察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把握好检察文化建设中的各种关系,突出检察文化建设特色,准确选择检察文化建设路径,逐步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富有实践价值并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实践成果。
一、把握好三个关系,立足实际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一)把握好务虚和务实的关系,找准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切入点。找准检察文化建设的切入点,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务虚和务实的关系,也即理论上弄清检察文化建设是什么与实践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关系。理论上的清晰才能带来行动上的自觉。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必须首先弄清楚检察文化建设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等基础性问题。要以理论为先导,为检察文化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但检察文化建设又是实践性很强的具体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更不能等到理论上的问题解决了再干,而应该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实践中,促进检察文化建设从无形向有形、从理论向实践转化,并在这个转化的实践过程中,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理论认知进一步升华。
(二)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找准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检察文化建设要在继承和创新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法治文明、检察历史中的优良传统以及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并不断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着眼现实,面对检察工作现实需要和未来的发展,在检察文化建设的思路、方法、制度、形式上不断创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与时俱进,永不停滞,使检察文化建设永褒蓬勃生机。
(三)把握好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业务的关系,找准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落脚点。作为宪法明确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业务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所以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具体转化为执法办案理念的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的提高以及法律监督机关形象的塑造,使检察文化建设真正落脚于推动检察业务水平和队伍素质能力的不断提升上,向文化软实力要业务工作硬成果,让检察文化如水一般,融入到渗透到检察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突出三个特色,明确检察文化建设的定位
(一)突出检察文化建设的职能特色。各个法系的检察制度在多年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独具检察特色的文化元素。既包含独具检察特色的司法观念、价值取向、职业操守等抽象理念,也包括与之相适应的内部规章、程序规范等具体制度;既包括检察机关的环境、建筑、设施、装备等物质形态,也包括检察干警办案办公、服务群众等行为方式。检察文化建设一定要围绕这些元素来展开,充分突显检察机关的职能特色,确保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履职服务。
(二)突出检察文化建设的地域特色。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各地因地理位置、生活习惯、民族风情等不同而积累下了厚重的各具特色的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是一个地方最有感召力和凝聚力的独特标志。各地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应该从这些独特的地域文化传统中吸取营养,展示出独特的地域文化魅力,丰富检察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检察文化的艺术表现力和生动感染力。
(三)突出检察文化建设的人本特色。检察文化建设不仅是检察机关几个“文化人”的行为,而应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自觉行为。因此,在检察文化建设中要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广大检察人员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尽可能地发动、吸引每位检察人员都成为检察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文化人”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用文化凝聚人心,鼓舞斗志。
三、注重四个结合,准确选择检察文件建设的路径
(一)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不断培育检察理念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引领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争一流,使检察人员成为先进检察文化的实践者和代表者。
(二)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不断健全检察制度文化。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以履职办案为基础,在大力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制度逐步完善落实的同时,全面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与硬件改善相结合,不断丰富检察物质文化。要从中国传统文化、法律文化、地域文化中借鉴相关元素,从每个检察机关的发展历程中提炼核心元素,借鉴先进经验,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艺术化的表现手法不断丰富检察物质文化的内容,营造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同时,加强形象识别体系建设,营造庄严文明、优雅和谐的检察工作氛围。
(四)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与修养身心相结合,不断塑造检察行为文化。文化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践于行。检察文化建设必须紧贴检察人员的思想实际,加强学习和文化熏陶,增强自身修养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工会、检察官协会、青年联合会等群众社团组织作用,生动有效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培育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综合能力出众、服务群众有力的检察人员,让每一名检察人员都成为展示检察文化建设成果的载体和标杆。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