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明之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朱明之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朱明之过失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1-11-17 11:05:00 来源:亭湖检察
编辑:万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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