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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检察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8-05-23 10:22:00  来源:

  一、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如果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的话,则检察文化就是检察事业的血脉、检察人的精神家园。自有检察事业起,检察文化就伴随而生,如影随形。而只有到了检察事业大发展、快发展之后,人们有了比较高度的文化自觉才逐步形成了对自身文化的深刻认识,从而得出“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的血脉、检察人的精神家园”的结论。中国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走过80年的风雨历程,已然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景观,这一景观是通过几代检察人的艰辛奋斗筑就而成的,已成为他们的精神家园。就微观而言,既使是基层院也莫不如此,它的文化是我们自己的小家园。

  对国家而言,文化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文化凝聚人心、文化铸就灵魂、文化提升素质、文化彰显价值。检察事业的发展已使检察人之间不仅只是工作上相互协调配合的同时关系,更深刻的联系则是由于在文化上血脉相融,已然使他们结成了一个文化共同体。检察文化已成为衡量院际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尺。

  文化是旗帜、文化是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文化就没有旗帜,没有文化就没有方向。要坚定地带领一个检察团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就必须高扬旗帜、明确方向。因此必须用先进的检察文化自觉引领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使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发展轨道不断前行。

  几年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坚持文化引领、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打造了“实践先行、理念提升、氛围营造、载体创设、歌声激励、内修外塑”为模式富有东辽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造就了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敢于亮剑、维护正义的检察队伍。连续四届被省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还先后被评为省文明单位、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实践使我们尝到了文化引领科学发展的甜头,也使我们更加坚定了走文化引领科学发展的强烈信心。

  二、检察文化一定要用“心”去建设

  深刻理解、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就一定要用“心”去建设,不用“心”去建设的检察文化不会使检察人员贴心、动心和暖心的。

  要用心来谋划。检察文化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允许“摸石头过河”去探索、去实践,但丝毫不能表明可以随意发挥、任意创造。因此,一定要按照文化创造的规律去系统地进行创新思维、整体谋划。我院2005年开始进行系统谋划,至2006年形成了相对完整、比较系统的建设体系,先后出台《关于检察文化建设的总体构想》和《东辽县院检察文化宣言》,对职业使命、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理念、建设模式、建设机制等作了系统概括,这个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

  其次要用“心”去创造。大到检察文化景观的设置、廉检文化园地的创立、检察文化走廊的部设、检察文化大厅的安排,小到廉检笔记的印制、明信片的制作,可以说都是自我创作的艺术作品,之所以与别人绝无雷同,就在于它是我们自己用“心”去创造的。

  再次要用“心”去体验。文化氛围营造出来,文化载体创设出来,但每个人理解深浅有别,不尽相同。我们精心制作了院区文化解说词,并安排解说员分组向全院检察人员进行解说,使检察人员能够现场体验检察文化的内涵和魅力,深化了检察文化的一体化认同。

  三、检察文化一定要成为名符其实的检察团队文化

  尚未形成团队的“文化”可能只是“个人文化”或“班子文化”,即只有成为团队文化才能切实发挥其应有效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检察文化要成为团队文化,首先要在全员参与上下功夫。我们精心选择切入点,提高全员参与性。比如成立书画摄影协会开展书画摄影活动,成立快乐悦读协会,开展诵读活动和读书交流活动,开展案例论辩对抗赛等。这些活动喜闻乐见,便于为全员所接受,群众参与性无形中得到增强。其次要在注重结合上做文章。通过结合,努力实现检察文化与检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协调并进。注重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发挥检察文化的渗透力;注重与科学管理有机结合,发挥检察文化规范力;注重与检察业务有机结合,发挥检察文化的推动力;注重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发挥检察文化的辐射力。再次要在效果拓展上想办法。效果拓展是一种分享,通过分享,促进团队成员间的融通互动,进而自觉形成团队文化。比如,举办快乐悦读朗诵会,我们选聘评委并请专家进行点评、辅导,活动效果就不仅在于朗诵活动本身,还通过点评辅导丰富和提高了检察人员的诵读知识。比如组织检察职业技能拓展训练活动后,我们经过精心准备而召开座谈会和总结会,检察人员相互分享他人体会,相互启发、增强体验,座谈会、总结会就成了拓展活动后的再拓展,从而实现活动效果的立体放大。

  四、检察文化一定要突出廉检文化的核心地位

  近年来,吉林省院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相继制定发布了吉林省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检察文化特色院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推进全省检察文化建设。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廉检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系统地提出了廉检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基本途径、保障措施等,把廉检文化作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生命”文化去建设,形成了以廉检文化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建设体系,推进了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也打造了辽源廉检文化的优秀品牌。我们全市各基层院在检察文化建设中,按照省、市院部署,把廉检文化纳入其中并作为核心内容去体现、去建设。

  廉检文化的建设实践有效促进了全市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工作。今年市院大力推出廉检文化建设并实行“四控并举、标本兼治”措施,努力打造廉洁检察队伍,一年来,全市无一例对检察人员的举报(我院自恢复建院以来实现无违纪记录),也有效地推进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今年截止目前,市院就有四篇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产生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一定要认真借鉴全国各级院、各地院的宝贵经验,继续坚持以文化建设引领队伍建设,努力发挥检察文化育人强检效能,把基层院建设提升到新境界、新水平,为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