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灵魂",积极向上的、先进的检察文化对培育和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践行检察礼仪是检察机关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具体措施,是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提升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形象的重要方式,是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可见,检察礼仪是一种检察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检察机关在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同时,不应忽视了礼仪建设在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向全市基层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推广实施《检察人员礼仪规范100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守职业信仰,提高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这很有借鉴意义。检察礼仪是检察官内在素质的外化表现,规范检察礼仪,则能够促使检察人员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习惯,强化其司法品性和人权意识,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在检察机关开展文明的检察礼仪活动,符合公民道德准则的需求,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是规范化建设的需要,是现代司法文明的需要,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需要。
一、检察礼仪的内涵和范围
礼仪,是指礼节(表示尊敬、祝颂等心情的形式)和仪式(举行典礼的形式)。检察礼仪,主要是指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能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所应当注重的仪表。
检察礼仪的主体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个人主体和集合主体。个人主体表现出来的礼仪水平,既是检察人员自身修养水平的体现,又是检察机关整体礼仪水平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检察队伍的整体修养水平;集合主体表现出来的礼仪水平,主要体现了检察队伍的整体修养水平、团体协作力、团体凝聚力和团体战斗力。如:整齐划一的着装、步伐等,给人以强烈的美感、整体感和力量感。
检察礼仪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的仪表言行和行为礼仪。从广义的角度说,还应当包括检察人员在非公务社交活动中的言行举止。但前者始终是根本和重点。大体上说,检察礼仪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仪表、接访礼仪、诉讼礼仪、交往礼仪和业外礼仪五个方面。如: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打扮适当,举止大方,言行有度,文明礼貌;工作时按规定穿制服,平时穿便服时,亦应做到整洁、庄重;以礼貌、文明、善意的态度对待举报人、来访人、受害人、证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使用规范的语言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得以权压人、以势压人;在出庭支持公诉中模范地遵守法庭纪律;等等。
检察礼仪从指向来看,包括内部礼仪和涉外礼仪。内部礼仪主要作用于本机关检察人员之间的工作交往;涉外礼仪主要作用于检察人员和检察机关与外部的工作交往。因此,与外部交往较多的自侦部门、控告申诉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和各级领导,是检察礼仪建设的重点对象。
二、加强检察礼仪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检察官的威信。检察礼仪是检察机关及其个人素质修养的外在体现,是与职业特点和要求紧密相联的形象表现。因此,检察礼仪不仅展示了检察人员的个人“风采”,更重要的是蕴涵了检察机关的整体素养,显示了检察机关及其人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威信和法律尊严。社会各界往往通过检察官的仪表言行来感受法律的威严性,评价检察的公正性。践行检察礼仪是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也是当前检察文化建设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有助于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使检察事业获得群众拥护与信赖。
(二)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有助于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养。检察礼仪虽然是外在的形式,但却是内在素养的体现;外在的形式也可以反作用于内在素养,通过内外相互作用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能力。因此,加强检察礼仪建设,一方面功夫要下在提高内在素养上,使检察礼仪内在化(发自内心)、自然化、自觉化。另一方面,规范、持久的检察礼仪建设,必然形成良好的言行习惯和交往环境,由外到内的感染和影响主观世界。检察人员作为一个群体,在一起工作、交往的过程中,各自互相影响,当讲究检察礼仪成为这个群体的主流文化和意识时,必将促进群体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有助于内增团结外塑形象。尊重现代化的礼仪规范,这将有利于营造和谐人际关系,营造出干警之间诚实友爱、科室之间团结互助、上下级之间平等互信的良好氛围,营造出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互信互爱的和谐局面,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无疑会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光荣感和自豪感,使内部人际关系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和谐,从而增进团结;同时良好的礼仪将使检察人员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更加鲜明。
(四)加强检察礼仪建设有助于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良好的检察礼仪,不仅能够给人一种和谐、信任和威严的外在感受,而且能够给人以办事能力强、客观公正的内在力量,从而有助于说服他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同时,良好的检察礼仪有助于维护文明有序的诉讼秩序,促进司法公正,减少上诉和申诉。
三、完善和改进检察礼仪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认识检察礼仪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如前所述,检察礼仪决不仅仅是“文明礼貌”的事情,而是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综合体现,是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执法水平的必然要求。只有克服各种错误观念,从应有高度深刻认识检察礼仪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才能把检察礼仪建设纳入工作日程,有计划、有目标地认真推进,最终取得良好效果。
(二)制定颁布具有检察特色的礼仪建设规范。目前,整个检察系统还没有制定、颁布严格、完整的礼仪规范,但在着装、接待等方面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总体上说,检察礼仪规范还处于零散、缺位的状态,很不利于检察礼仪建设。当务之急,高检院应该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比较完整、独立的《检察礼仪建设规范》,明确检察礼仪的地位、作用、内容、要求、重点、目标和建设步骤,从而在全国检察系统强制、统一推进。
(三)强化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礼仪专门培训。践行检察礼仪,应加强检察官的道德修养,陶冶美好情操。检察官应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将有助于更好地实践检察礼仪,通过多种形式培养检察人员的敬业爱岗精神,增强职业光荣感和自豪感;自觉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履行检察职业责任;提高履行职能的综合素养。践行检察礼仪,应加强对检察官的礼仪培训,认真学习《人民检察官组织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社会文明交往礼仪知识。可以通过学习社会上一些好人好风尚,吸取一些反面教训,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讲授礼仪课程等方式,采取多渠道提高检察官的礼仪,不断净化检察官的思想境界。
(四)将检察礼仪贯穿于日常管理和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针对不同岗位,制定《检察干警礼仪规范》、《规范司法礼仪若干规定》、《关于日常工作文明用语的规定》和《公诉人出庭规则》等制度,严格接访礼仪,对接待着装、接打电话、接访时的各种禁语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小到丢烟头、倒垃圾等琐事都有规定,逐步构建成完整统一的检察文明礼仪规范体系。严格办案礼仪,制定出各执法环节要求的礼仪规范,如在询问、讯问时,应态度庄重不失文明,对不同类型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不歧视、不冷淡、不烦躁。严格办案纪律,将有关规定汇编成册,要求干警熟记于心,培养干警“严、细、紧、实”的办案作风,认真依法办案。
(五)从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方面增强礼仪建设监督力度。在外部监督中,主动接受群众和各种组织、团体以及舆论的监督,在监督下公正执法,树立形象。同时认真落实检风监督员制度,象人民监督员一样,从社会中吸取力量,参与到监督检察官警容风纪和礼仪规范建设中来。检察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等部门应加强对干警礼仪的监督,促进干警做到形象端正,警容整洁,对人亲切等。建立检察礼仪督察评价机制:设立“陋习曝光台”和“礼仪风采光荣榜”,由群众进行监督;设立督察小组,对干警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将遵守礼仪的情况纳入岗位责任考核体系,对有章不循的一律曝光并通报批评。
(六)营造检察礼仪建设的良好氛围。检察礼仪受制于内在素养,得益于专门培训,养成于持之以恒。作为单位,要积极营造遵守检察礼仪为荣、违反检察礼仪为耻的良好氛围;作为个人,要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牢记检察礼仪的要求,通过自身言行自觉遵守、体现检察礼仪,潜移默化,最终形成符合检察礼仪要求的言行习惯。
总之,检察礼仪建设对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应当认真践行检察礼仪,坚持从点滴小事抓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将礼仪文化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细节和一言一行中,通过教育培训、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使检察官们做到仪表得体、举止优雅、语言文明、态度谦和,从而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