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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检狱良性互动共融共赢
2018-08-08 16:30:00  来源:

  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四川省自贡市检察院与自贡监狱密切协作配合,在监督与被监督实践中形成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使监狱刑罚执行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共同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转变理念实现思想共融

  自贡市检察院与自贡监狱坚持转观念、转思路、转方式、转作风,传承“规则”意识等优秀文化基因,大力实施治理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优化资源要素整合,深化理念更新融合,拓展发展深度广度。

  监狱方主动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执法监督机制体系,建立了联席协商工作机制。监狱监管改造罪犯各环节的工作向驻监检察室检察官全面公开,接受常态化的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押犯监区随时为检察官提供查阅支持,监狱视频监控系统、罪犯档卡管理系统、狱政管理系统、狱务公开系统、公文处理系统、局域网办公系统等为驻监检察官全面授权。对罪犯权益、刑事及行政奖惩等事项,监狱积极向驻监检察室通报情况、抄送信息,定期分析重大狱情和安全防范形势,实现了信息共享、同步跟进、全程监督、全面监督。

  检察机关驻监检察室以实现“四个维护”为目标,突出“四勤四到位”,树立“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法律监督理念。建立“早发现、早纠错、早防范”的预防机制,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始终强化日常监督,对每一个监督重点和难点强化监督意识,监督到位,监督到底,赢得了被监督对象的理解、认同、配合、尊重和支持,实现了从“我办事”到“我办案”、从“我做了”到“我做好”的转变,对自贡监狱连续多年的监管安全、监管场所“零事故”、罪犯“零脱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规范执法司法实现目标共融

  公正文明执法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关注的“聚焦点”,更是驻监检察室监督的重点。针对过去监狱执法标准缺失、执法随意性大、执法规范意识差等问题,检狱双方以规范执法标准和程序为抓手,逐步完善执法标准体系,统一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管理,加强内部管理。

  扎紧制度的笼子,是避免发生问题案件最关键的基础。编制监狱执法“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案件主办责任制,实现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为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在驻监检察室的配合、指导、监督下,自贡监狱编制了执法管理标准手册,在罪犯计分考核、分级处遇、奖惩处遇和提请减刑假释等重点执法环节上,形成了严格规范的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推进监狱内部管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从制度层面堵住过去做法上的一些漏洞,实现了在公平正义的轨道上规范运行。同时,深化狱务公开和阳光执法,坚持监督由案件处理向制度设计延伸,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延伸,召开法检监联席会议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推进网上办案和执法留痕,开通网上信箱,执法工作狱内透明、狱外公开,监督工作体系化、常态化。

  创新监督实现效能共赢

  自贡市检察院与自贡监狱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管理,加强配合支持,共同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共同建立内外协调、纵横畅通、上下联动的执法与监督平台,形成相互衔接的办案链条,构建体制畅通、机制健全、规范高效的刑罚执行与监督体系。

  一是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从“办事”向“办案”转变。对案件办理实行“六个统一”和“案前、案中、案后”同步监督,不断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同时,促进监狱民警办案意识不断增强,在四川省率先确定将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与减刑、假释挂钩;率先确定由监狱、检察院、法院共同组成考察组对拟办理假释罪犯的担保人资格、出狱后的居住环境、生活保障进行实地考察;在办理减假暂案件中,对有争议、需要补充证据的,由监狱、检察院、法院共同核实或调查取证。着力创新“三个落实”,即积极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充分落实控申回复制度,切实维护罪犯的法权益,提高刑罚执行及监督公信力。

  二是深耕狱政管理活动,切实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监管秩序。驻监检察室把狱政管理活动监督作为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监管秩序的着力点,监狱把监督作为规范狱政管理活动的抓手,强化问题导向,主动、积极应对狱政管理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是激励罪犯向好改造、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自贡监狱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驻监检察室主动跟进,开展同步监督,共监督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100多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同时,两家共同研究,大胆创新限减犯改造管理模式,共同确立了一条集亲情感召、救助性困难帮扶、劳动报酬激励机制于一体的限减犯“五化”(化特殊为普通,化绝望为希望,化被动为主动,化安全为安心,化抱怨为感恩)教育改造新路径,其劳动报酬激励机制成为“四川经验”向全国推广。

  (作者单位: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