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个方面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作了系统部署,深刻阐述了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全局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是新时代指导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纲领性讲话,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行动方向。天津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按照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十二字”要求,坚持忠诚、全面、忠实、坚定、文明、廉洁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交一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满意答卷。
一要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张军检察长强调:“讲政治,首先是要始终做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必须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必须时刻听从党的指挥,必须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履职全过程。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自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履职才能有所担当,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认识我国司法制度的独特优势,认清我们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根本区别,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在新时代背景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要始终坚持全面履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日益增长要求,人民检察院要依照法定职责,积极回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全面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严格对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面开展和科学谋划检察工作,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一是坚持大局观,贯彻张军检察长“顾大局”的要求,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国、全市工作大局,特别是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等战略部署和市委“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相关保障实施意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坚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全面贯彻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三是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固树立“不履职就是违法”理念,杜绝“挑三拣四”,贻误发展时机,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全面协调推进其他工作,避免出现履职“盲区”。
三要始终坚持忠实履职。检察机关作为宪法确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使命,我们要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法律监督的实际成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保持加强法律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牢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来认识、来谋划、来推进,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把讲政治和抓业务辩证统一于各项业务工作中,统一于司法办案中。法律监督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办案程序和办案结果上,法律监督的价值要由人民评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工作,正视和补齐自身短板和弱项,确保法律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促进问题解决、矛盾化解,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四要始终坚持坚定履职。张军检察长强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肩负全面依法治国更为繁重、更为艰巨的政治和社会使命、宪法和法律责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从未遇到过的挑战,是实实在在的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目标任务是需要通过努力奋斗来实现的,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要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有直面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解决困难的恒心,坚持用新理念应对新变化、用新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以坚韧不拔的态度、担当和作为“谋发展”。一方面,要善于谋划,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方式,确保达到良好监督效果。另一方面,要坚守主责主业,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既要重视监督的规范性、公正性,也要强化监督的刚性,以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树立法律监督的权威。
五要始终坚持文明履职。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文明履职的司法理念,将文明司法作为检察人员的基本素养,在司法过程中充分体现法治精神。要强化理念文明,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观念,从内心杜绝权力“傲慢”,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律师权利保障,善待信访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强化行为文明,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粗暴、简单的办案方式,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办案,不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要感受到检察队伍的文明素养和职业素质。要强化作风文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要强化形象文明,进一步增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坚决纠正“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作风顽疾,树立检察人员亲民、爱民、为民良好形象,以司法文明的阳光提升社会文明的温度。
六要始终坚持廉洁履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张军检察长在提出“重自强”的要求中也强调,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临渊履薄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管党治党持续走向“严紧硬”,坚决惩治自身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机关不是“世外桃源”,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检察干警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要求自己,切实做到廉洁履职,确保检察权干净行使。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绝不以权谋利、以案谋钱、以检察官身份谋私。要谨慎行使检察权,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防止权力任性、权力寻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纪律和规矩的底线不能触碰,自觉接受法律约束,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切实做到廉洁从检。
(作者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