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是一国国民、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和最大公约数。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不断充实沉淀积累的,随着历史的延伸还可以不断完善。对于我国而言,现在到了一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阶段。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转型空前加快,价值内涵更加深刻、价值选择更为多样,党中央总结新的形势,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更是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国家格言和时代精神,具有深刻的思想特质与战略意义。
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价值是法治的灵魂,法治是价值的保障。法治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维护公民和法人权益、调整社会经济文化关系、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相对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一伟大目标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具有内在统一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法治建设的发展目标、理想愿景、道德准则和价值引领,融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使命。
要善于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对照中央的要求,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现行法律、政策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还存在“保障不力、支持不足”的问题,引导性、激励性、约束性不够,在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明显滞后;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措施。
显而易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够脱离人们的意识形态,需要法治的引导,并通过司法、执法、守法加以规范。当前和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党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能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需要作为社会共同观念确立起来,其关键就是要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文明法治、公平法治、诚信法治建设
从法治建设的情况来看,目前在有的地方还存在着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不紧、相互脱节甚至“两张皮”的现象。发挥法律、政策强有力的引导、激励和约束作用,激浊扬清、惩恶扬善,逐步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有利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防止面面俱到、一哄而上的不良倾向。当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最重要的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把着力点切实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结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清虚实、抓住重点、分步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重大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文明法治、公平法治、诚信法治三大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以强化行为规范为重点,着力加强文明法治建设。加快关于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立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加大在网络空间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在总结地方性法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对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的国家层级立法,大力提倡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一步加强家庭立法,保护家庭伦理,培育良好家风,等等。
第二,以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着力加强公平法治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立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教育、文化、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基本公平,守住公平底线。在文化艺术领域,要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
第三,以统一信用制度为重点,着力加强诚信法治建设。针对信用缺失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的问题,要以公民、组织信用代码为基础,加快完善统一的信用制度,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记录体系。把具有失信行为和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典型行为的公民、组织纳入黑名单,强化信用制度的引导性、激励性和约束性,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应着重用法治方式把统一的信用制度体现出来,而不是单靠个人的意志力去评判。加快信用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平台,准确、及时地记录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情况。加强政策引导,用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
遵循法治规律,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从法治规律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既要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个环节当中,推动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弘扬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基本前提。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细加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大多数概念范畴、理念精神都已在宪法文本上体现出来。宪法序言中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此外像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概念也都有宪法宣示,而和谐、友善更是落实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宣誓誓词,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精神。因此,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前提就是宣传宪法、落实宪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同国家宪法的贯彻落实相一致。
第二,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制定、修改、废除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主要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的具体途径有三个层次:一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摄各项立法,统摄科学民主立法以及提高立法质量全过程,完善法律体系,并以此对照检查现行立法融入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状况。二是采取逻辑推理的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融入到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规范(条文)当中。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行政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环节的引领指导,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等方法和途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党和政府率先垂范,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关键环节。党在依法执政、政府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也应该遵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垂范,遵守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依据法律授权行事。要坚持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
第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重要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道德追求,让守法成为全民的真诚信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领悟、接受,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法治既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体现为普通民众知法懂法用法护法;更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体现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因此,首先要从思想上树立法律信仰。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将守法作为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塑造和培育,让守法成为全民的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其次,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功能,凝聚法治化的共同意志和强大思想基础,扶正祛邪。再次,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规范整合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完善社会规范与制度规约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彰显主流价值,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