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物质基础,也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柱。在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业务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检务保障是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明确将“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八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广义和宏观上看,检务保障是为保证检察机关有效行使检察职能进行的人、财、物等资源的全面化、立体化保障。其中,“人”的保障,主要体现为检察人力资源保障,即为检察权依法行使提供专业、充足的人才保障;“财”的保障,主要体现为检察财力资源保障,即为检察权依法行使提供积极、持续的财政支持;“物”的保障,主要体现为检察物力保障,即为检察权依法行使提供先进、良好的设施条件。可以说,人的保障、财的保障、物的保障三项要素基本构成了检务保障的核心内容。
检务保障的根本任务,是保障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充分、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检察职能,良好的检务保障对于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从现实来看,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程度、效果,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检务保障水平的高低、优劣。良好的检务保障必须始终立足于检察职能、服务于检察职能,是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助推器。在目前阶段,检务保障的资金、资源投入还有限,要善于统筹兼顾,既为检察职能作用发挥提供基础性保障,又能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在高科技、智能化时代,检务保障已成为以“人、财、物”为基础并融合理念、制度、管理、科技等要素在内的现代化服务体系。一方面,当前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就是为了实现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涉及方方面面的理念、制度和机制的现代化变革;另一方面,公共职能作用的发挥也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从而必然要求检察办案手段、工作方式、思维观念等方面的现代化。因此,检察职能作用的全面、有效发挥离不开现代化的检务保障体系。
当然,在树立现代化检务保障理念的同时,还应更进一步树立现代化与实用化两者兼顾的理念,进而在实际建设中找准两者的契合点与平衡点。一方面,要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通过智慧检务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应当在追求检务保障现代化的过程中努力做到实用化,着力用最先进的技术解决检察工作的实际困难。检务保障现代化不是罔顾实际条件和现实需要的过度超前化,而是要从主要依靠加大投入、扩大规模,转变为更加注重精细管理、提高效益。所以,检务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应当是一个相互协调的统一体,既要追求现代化,又要满足实用化,通过现代化的手段更好地达到实用化的目的。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