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促进办案规范化,同时提升自身法律监督水平,实现了检警双赢。
凝聚共识与强化保障相结合,破解检警配合“协作难”。一是凝聚监督协作共识,邀请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和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就侦查监督工作召开联席会议,阐释监督工作的背景、重要性及必要性,分析当前基层派出所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在监督中协作、在协作中监督的共识。二是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支持,及时向当地县委、人大汇报开展监督工作的思路、步骤、方案以及成效,提请依法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解决协作配合难题。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片区联席会等平台,加强对监督工作的思想交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协作工作”模式,通过微信、QQ等网络平台互动交流,在线探讨法律适用、解读法律条款、收集意见建议,打破与公安派出所交流互动的时空限制,营造良好的监督工作氛围。
平台共享与巡查走访相结合,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挂牌成立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确定专职联络员,每月定期登录公安机关治安、刑事立案及处理系统,重点掌握公安机关及派出所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破案、结案情况,筛查公安派出所立案侦查中存在的不规范、程序瑕疵甚至违法办案等问题,实现监督动态化。二是针对全县24个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未进入逮捕环节的刑事案件、立而未决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实地巡查走访,查阅接警、出警记录和案件办理基础台账,召开座谈会讲解审查逮捕条件和社会危害性适用标准,共同探讨法律适用和疑难案件侦查方向,对有明确犯罪嫌疑人、达成刑事和解和应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的立而未决案件,督促及时办理。三是充分发挥本院派驻南溪检察室的窗口优势,通过走访、召开联席会议和共同接访等方式,对辐射片区的江口、南溪、双土等10个公安派出所加强监督,有效破解监督协作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难点,及时发现监督线索。
依法提前介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破解监督活动“介入难”。一是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临场引导,切实将案件审查关口前移,引导侦查人员合法、准确地固定证据,从源头上提高报捕案件质量。二是对公安派出所提请逮捕的疑难案件,承办检察官要主动与办案民警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研究,确保正确执法。三是强化案件办理跟踪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案件,制作跟踪监督案件登记表,分解和落实跟踪监督责任,明确跟踪监督时间和方式,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处理,实现打击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双赢。四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全县24个公安派出所划分为3个片区,由本院分管领导、侦查监督科长和南溪检察室主任负责分片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公安派出所在立案、侦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刚性监督与柔性监督相结合,破解纠正违法“整改难”。一是建立健全催办机制,强化监督效果跟踪。针对公安派出所久拖不立、立而不侦等案件提出整改要求,并派专员实时跟踪,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检察建议功能。根据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违规违法程度采取口头或书面检察建议的形式予以纠正: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轻微程序瑕疵问题,以口头方式提出纠正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对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行为,发函告知县公安局,建议集中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复函。三是开展专项监督纠正类案问题。2015年12月以来,持续开展了“立而未决刑事案件专项监督”,全面梳理公安机关近4年来的立而未决案件,督促其依法办理。同时,对公安派出所刑拘后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开展专项检查,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派出所办案规范化。
(作者为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