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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亭湖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2018-11-28 12:31:00  来源:

  11月27日上午,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高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会议。会上,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宣读记功决定,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被记“集体一等功”。

  近年来,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亭湖检察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先后被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获评全省“文明单位”、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全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获全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书香机关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有126人次受到上级记功、嘉奖等表彰。院多项业务工作全市领先,综合绩效稳居全市前列,连续八年获评“区综合先进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后有2起诉讼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监督案件,5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沐风栉雨志弥坚,铁肩担道路犹长!面向未来,亭湖区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聚焦监督主业,健全监督机制,服务大局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用忠诚与勤勉谱写新时期人民检察工作的新篇章!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