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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盐城中学高一学生观摩庭审
2018-06-11 11:26: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法治进校园活动要求,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6月6日下午,亭湖区检察院未检部组织盐城中学高一年级300余名学生观摩一起盗窃案的庭审全过程,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直观感受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李某某盗窃案,被告人李某某是个盗窃惯犯,初犯时未满18周岁,先后因盗窃被多次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2017年12月16日,李某某刑满释放。出狱后,因为没有一技之长,且好逸恶劳,没有生活来源,2018年3月1日又开始盗窃作案,先后在市区采取撬门入室的手段,盗窃居民财物。庭审中,公诉人对李某某多次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李某某亦表示认罪伏法。最后,法庭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该案对未成年学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教导同学们用勤奋的学习、辛勤的劳动实现自我。庭审结束后,同学们深受触动,认为“少年强国才强”,作为青少年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希望,遵纪守法是每个学生的道德底线,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亭湖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优势、运用法治化指导、积极推进检校合作,有效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共建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