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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督,夯实司法公正最后防线
2017-12-22 16:28:00  来源:

   规范监督,夯实司法公正最后防线

    ----专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 

  文 裴以冈 

  近年来,如何切实维护刑罚执行领域的公平公正、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引起媒体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据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江苏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作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司法公正的“监督之眼”,江苏检察机关重担在肩、任重道远。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在接受本刊专访时表示:“全省检察机关牢记职责使命,狠抓监督措施落实,坚决纠正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清风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是严密守卫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关口。请您谈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司法公信建设的重要性。 

   汪莉:刑事执行检察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罚执行检察、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这三项检察职能的概括。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于保障刑事执行的依法正确实施,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只有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刑事执行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司法腐败,才能守卫好司法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次,有利于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监狱、看守所等场所的监管秩序稳定,是刑事执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巡查检察和动态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制度漏洞时,及时督促监管单位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可以有效地防范被监管人脱逃、伤亡事故等风险。再次,有利于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被执行人,特别是关押看守所、监狱的被监管人,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被漠视,甚至被侵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既严厉打击“牢头狱霸”等行为,又要坚决纠正监管人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让刑事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尊严权威和司法人文关怀。最后,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维护好“大墙内”监管秩序稳定的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等“大墙外”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能够促进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清风苑》: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在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捍卫了法治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请您介绍一下江苏检察机关在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的经验做法与成效。 

  汪莉: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陆续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这不仅是简单的名称变化,更是检察职能的进一步扩展,是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布局调整的结果。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监督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江苏检察机关积极转变重诉讼监督、轻执行监督的旧理念,形成诉讼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的新理念,并从这个高度来谋划、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加强日常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方面,我们注重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加强对社区服刑罪犯漏管、脱管问题的预防和纠正,全面核查财产刑执行情况。2013年以来,共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中各种违法、不当情形2772件。

  此外,通过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集中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均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惩办是最有力的监督。我们注意从不当刑罚变更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又犯罪等现象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严肃查办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2013年以来,共查办刑罚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0件61人,查办件数、查办人数同比均大幅度上升。

  在加强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单独或者会同其他省级政法机关出台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暂行规定》《关于规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相关医学问题的意见》《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等规范性文件,对相关工作标准和程序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促进了相关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清风苑》: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体系的构建与布局,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经常性监督、预防和纠正侵犯罪犯合法权益行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做法。 

   汪莉:人少事多,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于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效率成为了必然选择。为此,我们重点建设了“两网一线”,也就是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监狱的监管信息系统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以及接入检察机关的专线网。目前,主要联网建设已基本完成,不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还实现了与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的联网。信息共享、网上办公已经成为常态,通过信息查询、回放监控录像等信息化手段,发现和纠正了不少违法情形、安全隐患和侵权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派驻监狱检察室与监狱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同时会同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积极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

   《清风苑》:加强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我们了解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这既是对该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江苏检察近年来工作成果的严格检验。请您谈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汪莉:我认为还是要从加大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要牢记职责使命,强化监督意识,摒弃老好人思想,警惕被同化风险,坚决纠正、查办刑罚执行中的违法、犯罪,杜绝派而不驻、驻而不察、察而不纠等问题。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要加强对员额制检察官的考核,对失职渎职的检察人员要严厉问责。

  其次,要做到规范监督,在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完善,但是随着上位法的修订和检察职能的增加,建立健全工作标准和流程的任务还远没有结束。下一步,我们要制定推动新增职能全面正确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机制的规范性文件。

  最后,要做到善于监督,在改进监督方式上下功夫。要用足用好专项检察和上级检察院巡视检察这两件“法宝”,集中解决相关领域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以查办促进公正、规范,以查办促进日常检察工作;要实现检察方式由“办事”向“办案”转变,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达到正规化要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来源:清风苑 责编:田野)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