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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的名义”腐败——郑徐高铁徐州段拆迁腐败案纪实
2017-12-22 16:21:00  来源:

    郑徐高铁徐州段项目征地拆迁引起的腐败,导致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三个自然村村委班子几乎“全军覆没”,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原主任、云龙区招商局原副局长、徐州市铁路办办公室综合处原副处长统统落马。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历时两年,查办了征地拆迁领域9件12人腐败系列案,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这样一起几乎波及所有拆迁环节的腐败大案究竟如何发生?为何凡有业务往来的上下级单位几乎无人幸免呢?

  在记者发稿前,9月10日,郑徐高速铁路(郑州—徐州)全线正式开通运营。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查办的这起拆迁腐败大案要追溯到项目起始阶段。

  早在2010年3月,郑徐高铁涉及的征地拆迁范围基本划定,为与高铁交通相配套,徐州市还规划了和平路东延二期工程。所有征地区域集中在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三个自然村——土山寺、乔家湖和长山。

  郑徐高铁涉及的地块拆迁,由徐州市铁路办负责,专款专用,打至各村委会账户再进行分配;和平路东延二期工程由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云龙区政府负责,云龙区政府委托给区招商局、并由土地资源整理科牵头,具体工作由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交办给下辖的村委会。

  2014年9月,云龙区纪委在调查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土山寺村党支部书记乔友田违纪问题时,发现该村现金会计王公皊涉嫌挪用公款,立即将线索移交云龙区检察院。

  在此之前,该院反贪局已收到匿名举报信:土山寺村委会成员贪污拆迁补偿款数十万元。纪委移交的线索材料与检察机关初查的情况基本一致,案件突破口就是王公皊。

  王公皊的个人银行账户常有大量资金往来,并大肆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与其家庭合法收入明显不符。面对侦查人员出具的银行流水账,王公皊揭开了土山寺村委会成员集体贪污土地拆迁款的盖子。

  自此,一场历时三年、整治各类“拆迁腐败”的战斗打响。

  拆迁补偿单就是“银行本票” 

  乔友田,土山寺村党支部书记,人称“乔老大”,他与村委会主任乔友顺是亲兄弟。乔友顺外号“挖掘机”, “有地儿就能掘出金来”。兄弟俩虽把持了村里各项大权,却是出了名的不和谐。不仅你争我斗,还曾为了争夺村书记的宝座,在办公室上演过“全武行”的闹剧,弄得远近皆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不和的根源是2010年开始征地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他们各自利用在工程中协调、保障以及拨付施工款的职权大肆贪污,互相踩过线,自然伤了和气。

  2012年,和平路东延二期工程需要征收部分河坡地,按规定对未利用的河坡地是不予补偿的,但乔友田等人却提出每亩12万元的高补偿要求,向云龙区招商局副局长王小武争取后,实际每亩获得补偿5万元。

  乍一看,乔友田是在积极为土山寺村争取利益,其实不然。在翠屏山街道办事处的征地拆迁中,主要采用“包干”的方式,即各村委会对拟征用的土地,先开出大致的价码,在完成征地任务后,富余的资金放入村委会账户。因此,在河坡地征收结束后,村委会账上结余补偿款100余万元。乔友田安排村党委委员乔金章、现金会计王公皊等人,以村民“王勇”、“齐强”等人的名义制作了高达108万元的虚假附着物补偿单,分三次将钱套出,以“加班费”、“工作奖金”的名义私分。

  在与拆迁公司、开发公司签订合同时,乔友田等人还以“解决不好处理的费用”或者“处理不可预见的费用”的名义,在实际工程款外额外增加“工作经费”,继续大肆贪污。

  检察机关查明,乔友田伙同他人在土山寺拆迁工程中,参与贪污犯罪9起,骗取拆迁补偿款210余万元。

  弟弟乔友顺搞起钱来明火执仗,更是无所不用其极。用他自己的话说:“凡是经过土山寺的工程,凡是由土山寺经手的公款都要雁过拔毛。”

  2013年5月,乔友顺在一处已经收储的土地上(征地拆迁已完成),用铁丝网、水泥棒团团围住,圈了个所谓“停车场”,硬是“要”来了15万元附着物补偿款。

  更为夸张的是在2013年11月,华开电力公司在土山寺村铺设热力管网,管网经过的地块已经收储。乔友顺听闻消息,找了一批地痞流氓前去闹事。乔友顺说,“破坏了我们的地就要给钱。”并提出,由他的公司负责来为管网工程挖沟渠。电力公司明知铺设管网根本无需挖沟,但经不住闹腾,又在招商局副局长王小武的暗示下,同意了乔友顺开出的“通道费”59.9万元的条件,把钱打到了土山寺村委的账户上。乔友顺随意开出虚假的工程项目清单,将公款全部取出。案发后,他交代自己所谓的“人工费用”只花了五千块。

  乔友田毕竟是一把手,把持着村里的财务专用章,乔友顺觉着没公章自己捞钱就没那么方便,还得看老大的脸色。兄弟俩磕磕碰碰的结果就是,“你胆儿大,我比你胆儿还大”。甚至,制作补偿单领取补偿费,签名、领钱都是自己亲自上阵,一点掩人耳目的意思都没有。在土山寺拆迁项目中,乔友顺共贪污140余万元。

  检察机关追查之下,整个土山寺村委共有五人落马。他们用之不竭的“法宝”就是以村民的名义,虚开大量的虚假拆迁补偿单,直接从村委公账上套取现金。

  “拆迁补偿单简直形同‘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云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齐浩说,“村委书记、主任,主办会计、现金会计全是一条船上的,法人章、财务章全在他们手上,一盖就生效,套出来就是钱。到后来就是贪红了眼,没有任何的顾忌。”

   协调、批准就能“套出钱” 

  征地拆迁工作环节众多,仅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个别人的能量,就能在数年间轻易将数十万、上百万的拆迁补偿款套取出来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土山寺村的征地拆迁项目由云龙区招商局负责,责任人为副局长王小武,负责土地征收拆迁的土地资源整理科科长李权配合其工作。招商局不仅负责对土地拆迁资料收集、审核,还要亲自负责与拆迁户谈判,如果拆迁户开出的价码高出补偿标准,有权作出决定。另有青苗补偿费、通道费、移迁费及各种不可预知的费用等等,都由招商局协调处理。王小武、李权与各个村委关系紧密,说得直白点,就是互相利用。

  在王小武、李权眼里,手中的权力就是可以变现的金钱,土山寺村就是他们的富矿。他们与乔友田等人沆瀣一气,大肆侵吞公共财产。王小武等人以“国土局工作费用”、“国土局加班费”等名义,从土山寺村提取“工作经费”。实际上,王小武、李权从土山寺村拿走的钱款,除一小部分用于国土局的招商、接待等工作支出,绝大部分都被王小武等人私分占有。

  2013年1月,土山寺辖区内的五家小企业拆除搬迁,参照评估审计报告,拆迁指挥部与土山寺村委会签订了委托搬迁补偿协议。乔友田向王小武反映补偿标准偏低、工作难以开展。王小武应承了下来,并吩咐乔友田,“我们来签个补充协议,但你也给我们做点‘工作经费’。”此后,乔友田等人冒用徐州鑫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名义,重新伪造了补偿单据,重复签订了补充协议,经王小武“批准”后,一次性骗取补偿款45万元。王小武、李权拿走了30万元现金,乔友田等人瓜分了15万元。

  上文提到的征收部分河坡地的工程,按规定对未利用的河坡地是不予补偿的,但最终土山寺却获得高达250万元的补偿,幕后的推手就是王小武。他以“土山寺村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预知的费用为由”,“协调批准”了这项补偿。乔友田以虚假的拆迁补偿单套出公款后,立即向王小武支付了15万元好处费。

  在负责土山寺村拆迁工作的1年多时间里,王小武参与贪污7起、涉案金额高达260万元;李权参与贪污5起,涉案金额160万元。

  主动出击“寻求合作” 

  “在直接涉及郑徐高铁的拆迁地块,贪污腐败行为更为简单直接。”案件承办人之一、云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磊说。

  徐州市铁路办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高铁建设项目的所有事宜。铁路办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张福合兼任征地拆迁处这个临时机构的负责人,他甚至主动出击,寻找“合作伙伴”。

  2010年3月,徐州铁路办划定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下辖的长山村要征地400余亩,每亩补偿9.6万元,共计补偿4000多万,打至长山村村委账户。长山村党支部书记张启超最终按每亩4.55万元、公共面积3万元的标准完成了拆迁任务。此时,长山村账上还富余360万元。

  张福合主动找上门,要求360万元由张启超、村委副书记乔玉清和他三人平分掉。最终,由乔玉清负责操作,每人分得120万元。

  张福合的主动出击是有底气的。在此后的2011年初,他很快给了张启超、乔玉清送上了“大礼”。

  和平路东延二期工程出现了一块“争议地”,这个地块究竟属于哪个村,归属不明晰。张福合“果断”拍板,将地块划给了长山村。而作为补偿,张福合与时任翠屏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徐建鹏一拍即合,“我们都有些不好处理的工作费用,那就让长山村来解决吧。”

  乔玉清出了个主意:“村里白淑芹家拆迁面积比较大,两口子都是文盲不识字,搞不清具体情况,不如把他家的补偿标准提高,从中分出这笔钱?”于是,由乔玉清出面,重新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增加了196万拆迁补偿款。徐建鹏负有对拆迁材料调查核实职责,他大笔一挥,签字同意。接着,负责核对拨款的张福合同样大笔一签:拨钱。

  此后,这笔196万元打到了白淑芹个人账户后,被乔玉清以“这笔钱是村委的”为由套出。最终,被徐建鹏、张启超、乔玉清、张福合四人私分。

  检察机关的侦查一直持续到2016年1月28日,查实翠屏山街道办事处的第三个自然村——乔家湖村党支部书记迟玉虎、村卫生委员张庆仁、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程安全共同贪污拆迁款77万元。

  最终,云龙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12名犯罪嫌疑人。张启超、乔友顺、乔友田、王小武、李权等9人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3人正等待判决。

  三问拆迁腐败 

  以下是本刊记者对话承办检察官,揭示拆迁腐败蔓延的成因。

  《清风苑》:为什么拆迁补偿明明有标准、有程序,那么多花样繁多的贪污名目仍然层出不穷? 

    王磊:政府部门一提到拆迁就会说时间紧、任务重。这就导致在拆迁过程中,明明按照拆迁补偿程序丈量摸底后,应当签字确认封存移交审计部门的审计过程,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明明工作程序规定,拆迁协议变更需要各部门联席会议批准才行,结果却是为了图效率,不断简化手续,给了村委会巨大的操作空间。最终,造成随意变更拆迁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但凡有蹊跷之处,必然出现腐败。

  同时,为了刺激基层组织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又采用了“包干”的方式——各村委会对拟征用的土地,开出大致的价码,再与拆迁户谈判确定。完成征地任务后,富余的资金放入村委会账户,相当于“集体奖励”。相关职能部门不熟悉基层,又不和相关的农户打交道,对资金的运行情况一无所知。这个钱到了账上,就刺激经手人使用各种手段把钱套出来。可以说,对拆迁一味追求“效率”的做法,也对拆迁腐败推波助澜。

  《清风苑》:为什么拆迁腐败从基层村委会逐层蔓延,基本上所有的业务环节都有人员落马? 

    齐浩:郑徐高铁、和平路东延二期工程都有拆迁指挥部,每个指挥部下面对应的村委会负责人就是动迁组的组长。但是,所谓拆迁指挥部、动迁组只是临时性机构,一般只是由政府部门领导挂个名,成了典型的“兼而不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拆迁的各项职能一层层下移。权力下移了,监管却没有下沉。最终,造成的恶果就是谁有权,谁管事,谁就雁过拔毛。

  《清风苑》:“阳光拆迁”已提出多年,为何在这起拆迁大案中,仍然看到了那么多暗箱操作呢? 

    齐浩:拆迁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每一个拆迁户都有自己的诉求,每一户都是由村委、招商局甚至铁路办一家家谈下来的。有的人提的补偿标准高,村委会不能做主就一层层上报。究竟哪家拆迁拿了多少钱,就是每一家的秘密。拆迁部门也不希望相关的信息外泄,间接影响整个拆迁补偿标准的提高。甚至出现因嫌自己钱拿得少、心怀不满而酿成的群体性事件。这样的“顾忌”造成“阳光拆迁”成了“空头支票”。

  解决腐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公开。只要每户村民、每个企业的补偿标准真正做到了全公开,拆迁腐败根本无处遁形。

  我们对这起大案开出了诊断药方: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发放要建立明晰化、规范化流程,尽可能多地公开拆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征地拆迁的组织机构要从职责、岗位设置上保证权力分离,实现互相监督制衡;对所有村委的村级账户要由上级代管,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审计责任制。(齐浩系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王磊系云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来源:清风苑 本组责编:易炜翰)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