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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代表曲敬阳:"感触最深的是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群众"
2018-04-10 17:47: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常洪波)“我多次参与司法救助金发放,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已经构建了完备的司法救助体系。”近日,山东省人大代表、山东烟台长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曲敬阳说。曲敬阳多年来一直担任人民监督员,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开展的司法救助活动了如指掌。

  他讲述了一个令他印象最深的参与监督的案例:

  2014年8月,麻老太的儿子吕某乘坐醉酒的工友周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车祸,当场死亡。周某虽然被法院判了刑但却无力赔偿。麻老太年近八旬,丈夫去世多年,没有生活来源,家境十分困难。吕某离异,一人抚养女儿。

  芝罘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得知情况后,主动告诉麻老太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联系该院控申科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芝罘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麻老太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层报山东省检察院审核,决定为麻老太拨付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山东省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专程来到芝罘区检察院,举办了该省检察机关首次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

  “我作为其中一名监督员全程参与,感触最深的是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群众,化解矛盾有成效。”曲敬阳说。

  据了解,为保证司法救助精准、规范,芝罘区检察院制定了《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报批等要求,明确了给予救助的人选条件、不予救助的情形和申请救助所需提供的材料,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具可操作性。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芝罘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创新救助措施,保证让真正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获得救助,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注重加强释法说理,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

  曲敬阳了解到,近三年来,芝罘区检察院共为3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31.5万元司法救助金,促使5起案件息诉罢访。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