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富秋签收了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对他的申诉的《受理通知书》,并通过东营检察机关自主研发的“点单式”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案件系统,在东营区检察院值班律师中选择了一位中意的律师。
陈富秋是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的一名水果种植农户,与东营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经两审、申请法院再审被驳回,陈富秋仍坚持认为厂家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应支付足额购置款。为此,陈富秋给检察院写了一封申诉信。
今年8月5日,东营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在收到陈富秋的申诉信后,当天就进行了程序性回复。为了使群众信访事项得到高质量的办理,东营区检察院设置了“四条短信”的办理机制:即收到来信材料后向承办人发送受理短信;已分流信件再次收到该案来访、来信或者来电咨询时,向承办人发送告知短信;在3个月实体答复截至日前30日,向承办人发送提醒短信;在截止日前10日,向承办人发送催办短信。
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岳庄村党支部书记金晶看来,检察机关加大信访办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既提升了信访化解质效,又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切身感受到了新时代接访的“检察速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刑事犯罪率高发,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检察信访特别是涉法信访工作十分复杂。为此,金晶代表认为,检察机关在信访办理工作中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根据工作需要,规划好接待过程中的各个场所,避免涉访人员来到信访大厅后盲目递诉。饮水机、防寒降温设施、残疾人绿色通道等配套设施要齐全。
二、接访人员要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放低姿态,认真对待每个涉访案件,以亲朋的心态细心聆听涉访人员的想法与诉求。
三、在案件流转过程中,首办责任人对案件质量要负全责,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案件。这样,可以使每一起信访案件都能责任到人,避免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脱,确保了责任制在检察业务各个环节得到落实。
金晶代表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接访检察干警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工作中耐心回答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让上访者高兴而归;坚持依法、文明办案,提高法律监督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法问题的产生。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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