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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
2018-02-27 14:38:00  来源:检察日报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给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带来新的挑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湖北省当阳市检察院提出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镇(办事处)、向校园、向企业延伸的工作思路,这不仅加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也拓展了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其具体做法有:

  巡回检察服务站。巡回检察服务站主要围绕当好“四员”开展工作,一是当好“宣传员”。积极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有关宣传检察职能或检务公开的资料,开展下访巡访和法律咨询活动。二是当好“引导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引导基层组织规范管理。三是当好“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及公益诉讼的宣传,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当好“监督员”。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站所、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涉农项目的监督,拓展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空间。

  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为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当阳市检察院和教育局探索在全县初级学校及职业教育学校共建以“五个一”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在全县初级学校及职业学校均设立一间法制谈心室,一面包括法律法规、警示案例、检察官提醒等内容的警示教育墙,一名检察官兼任的法制辅导员,一堂由检察官讲授的法制课,一张由检察官发放的维权卡。

  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当阳市检察院选择十家重点非公企业进行挂牌服务,并将“鄂检十条”张贴到挂牌企业,照章服务,接受监督。在服务中,确立了“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的四个基本原则,即服务企业与服务大局并重原则;能动服务与依法服务并重原则;规范服务与贴身服务并重原则;阵地服务与灵活服务并重原则。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立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四大职能,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受理企业申诉,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查办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等。

  综上所述,当阳市检察院的上述做法是坚持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以法律监督为根本,是延伸检察职能的有益尝试。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检察机关还需探索更多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为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