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是安徽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着眼安徽未来五年发展的重大决策,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安徽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走在前列的重大选择。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立足职能、科学施策、深处着力、精准发力,努力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着力把握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总体要求
面对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新要求、新挑战、新机遇,检察机关必须把好方向、找准定位,确保与大局合力合拍、同向同行。
一要深刻理解职责定位。要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作用,努力营造“四个环境”: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要深刻理解基本原则。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五为五不为”:在支持创新创业、营造宽松司法氛围上有为,在履行检察职能、打造良好环境上有为,在融入发展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上有为,在严格司法办案、维护民生民利上有为,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上有为;背离职能搞服务的事情不为,参与经营性活动的事情不为,助长地方保护主义的事情不为,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事情不为,有损检察形象、妨害司法公正的事情不为。
三要深刻理解司法政策。要把好法律政策界限,办案中切实做到“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五大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有法不依、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政策法律不明的探索性失误和错误,同有令不行、我行我素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五大发展”的工作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营造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探索、鼓励冒尖的司法氛围,最大限度地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着力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创新是安徽最宝贵的遗传基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核心就是要服务好创新发展。
一要注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高运用法治方式保护产权的水平。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家精神,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二要注重促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密切关注全省创新投资重点,紧扣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服务,保障全省创新发展战略规划落到实处。严肃查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创新环境。
三要注重服务创新领域体制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加强对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等过程中社会矛盾司法应对,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高校院所创新管理体制改革、企业创新管理体制改革、科技资金和财税体制改革,严肃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防止创新资金“跑冒滴漏”。
四要注重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犯罪,依法惩治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优势产业等领域假冒专利犯罪,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妨害创新发展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决、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促进创新环境优化。
五要注重保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人创业,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发展、损害企业信誉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项目审批、贷款发放等环节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行为,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着力服务保障协调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协调发展是美好安徽建设的内在要求。要找准服务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等战略部署的结合点,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一要突出加强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协作。认真落实《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协作的意见》,建立日常联络、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促进四地检察机关司法工作协调联动,为长三角协调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二要突出促进五大板块联动发展。紧扣“一圈一带三区”建设,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发展战略司法需求,细化实化服务举措,保障战略规划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中的职务犯罪,充分运用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帮助堵塞监管漏洞,努力营造廉洁投资环境。
三要突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围绕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犯罪,促进城乡统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加大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整治力度,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更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着力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绿色发展是美好安徽建设的必要条件。要紧扣“加快建成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这个目标,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呵护绿水青山蓝天。
一要狠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防止、纠正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打击力度,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二要狠抓惩治和预防环保领域职务犯罪。坚决查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环节不作为、乱作为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推动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要狠抓环境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继续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突出办理关系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四要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着力服务保障开放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开放发展是美好安徽建设的必由之路。要紧跟省委“把我省打造成一带一路重要枢纽、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长三角新发展重要增长极”这个战略部署,强化司法保障工作。
一要深入维护经济安全。坚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偷逃税款等犯罪,坚决查办土地动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要深入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依法惩治涉外贸易往来、直接投资、产业合作等领域犯罪,结合办理涉外案件,主动提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权益保护等方面意见建议,更好地促进全省加快建成双向互动、内外联动的内陆开放新高地。
着力服务保障共享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共享发展是美好安徽建设的本质要求。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保障民生重大部署,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要更加用力惩治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紧盯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重点环节,依法严惩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推动廉洁扶贫。健全与扶贫、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精准化专题预防,促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二要更加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保护“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保障百姓健康安全。
三要更加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制贩毒品等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民航、高铁等公共交通领域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综治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促进平安安徽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