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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批准逮捕一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
2020-02-29 09:46: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胡建)日前,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4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途经邻水县冷家乡五家沟村新冠肺炎疫情劝导点时,因未佩戴口罩被劝返时辱骂防疫工作人员,并捡石头进行威胁。警察介入后,杨某拒不配合执法,辱骂并踢打执行公务的警察,致两名民(辅)警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执法记录仪被扯掉。当日,邻水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杨某立案侦查。

  2月6日,邻水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与公安机关联系,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官通过电话交流和书面阅卷等方式提前介入,就侦查重点、证据收集固定,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促使其认罪认罚,以及做好宣传释法引导群众等提出了意见。

  2月11日,侦查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杨某移送邻水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启动快速审查逮捕程序,在24小时内作出批准逮捕杨某的决定。

  (原标题:不戴口罩还殴打民警 四川邻水:批准逮捕一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