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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评论:落细落实防控举措 让特殊人群分享司法温暖
2020-02-18 16:11:00  来源:检察日报

  疫情防控中,一些特殊人群容易被忽视,落实防控措施也要有特殊的要求,需要因人施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要结合职能把检察环节的防控举措落细落实,又要依法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特殊人群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比如,疫情当前,如何保障案件当事人正常的诉讼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厅)有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按照最高检的要求,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律师权利。

  再比如,防控疫情,留守儿童及老人尤其需要关注。相关部门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在落实防控措施时,充分考虑如何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司法机关来说,特殊时期要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罪犯正在服刑而导致其家中老幼无人管护的情况发生。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看守所、监狱加强这方面情况的细致排查,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做好犯罪嫌疑人、罪犯家中老幼的疫情防控工作。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也应当主动作为,与相关部门形成管护合力。针对目前各地中小学延期开学的情况,未检部门要主动与学校加强对接,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将法治宣传与防控疫情工作相融合,引导学校与家长依法参与疫情防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又比如,正在执行刑罚和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如何防疫,也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病毒不会因为高墙而绕道,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人员要监督配合监狱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将疫情阻击在高墙之外,防止服刑人员被感染。服刑期满人员如何出去,如何隔离,也是个现实问题,应当加以周密考量。对刑满释放人员也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他们明白,疫情也许会暂缓他们回家的步伐,但法律必定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还有社区矫正人员。一方面要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加强教育,防止脱管失控;另一方面要多采用微信、电话、网上沟通等形式进行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也可考虑将社区矫正人员参与配合基层疫情防控的表现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做好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和管护工作,要靠相关部门狠抓法定责任的落实。而责任落实得如何,则需要检察机关睁大监督的眼睛。

  [责任编辑: 王媛]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