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靖力)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四医院老年病科主任高广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基层检察室发挥着检察院的“侦察兵”和督促基层组织及其人员依法履职的“助推器”的积极作用。与之相匹配的,国家立法应当尽快对基层检察室作出相关规定,完善基层检察室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经费来源及支出等方面的法律依据。
据统计,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1119个检察院设置了2531个派驻基层检察室。高广生曾于2013年10月和2015年分别到广西和海南调研检察工作,对基层检察室印象深刻。
“海南省检察机关设置了37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并对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进行了规范,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扩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司法空间、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高广生介绍。
但是,“由于国家立法中没有关于基层检察室的相关规定,这种现状极大地影响了基层检察室功能及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建议加强基层检察室的建设,积极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能作用,畅通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高广生说,“建议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增设一款为:‘为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基层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街道、乡镇、社区等区域设置若干派驻基层检察室。派驻基层检察室是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组成部分。’”
此外,高广生还提醒,除了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设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规定以外,还应当规范基层检察室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以此来促进基层检察室作用和职能的充分发挥,使基层检察室职责与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的职责地位相关联,建立并完善我国基层司法组织的架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