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我所在的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市内分布有大量陆生脊椎动物,被列入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就有20余种。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了解到,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件,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当地林业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高效互动,促成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随着快递行业快速发展,邮政部门监管滞后给快递运输贩卖野生动物带来可乘之机,有的案件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和交易,并通过快递物流的方式运输,较为隐蔽、快捷。这类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利用网络平台有效拓宽案件渠道的新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深挖背后根源,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斩断捕杀野生动物的黑手,提升了案件办理效果和宣传效果。
据我所知,身边的亲戚朋友及社会上很多人比较欠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大家更加关爱、亲近、保护野生动物,让“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家喻户晓,在社会上形成一股保护野生动物的强大声势。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监督与坚决打击相结合,形成“社会—行政—司法”共为共治的良好局面,真正达到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的根本目的。
(本报记者蒋长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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