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户根营
●原任职务:河南省南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11月23日,法院公开审理户根营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处户根营有期徒刑四年。
●犯罪事实:2007年至2017年期间,户根营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协调城市建设等项目工作中,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33.38万元。
我自幼生长在农村,通过招考进入市级政府核心部门,先后担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法制办副主任。承载着家族和亲友的期望,我暗下决心,一定勤勉工作,不辜负组织和家人的培养。我在工作上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态,经常陪同领导下基层调研指导乡村振兴、扶贫攻坚、负责城建协调等工作。
2003年,领导让我负责协调城区建设事宜。刚过而立之年的我就担此重任,既是组织上对我能力的肯定,也是对我日后发展的培养,然而我却逐渐在仕途腾飞的起点上走上了歧途。
城区建设工程浩大、项目繁多,我不可避免地要和工程老板长期接触。面对手握工程拨款和项目监管大权的我,这些老板们都想和我处好关系,拉近感情,以求自己的工程能在日后得到我的关照。起初,在施工现场,老板们请吃工作餐,我觉得很正常,不以为意。渐渐地,老板们开始以加班误餐为名,请我到高档饭店,吃好菜、喝好酒,饭后出入娱乐场所,互相称兄道弟。推杯换盏中,灯红酒绿下,我有点飘飘然了,觉得这些老板是朋友,是可以信赖的伙伴。
逐渐融入老板们的“朋友圈”后,我的心态开始慢慢发生变化。对于老板们开好车、住豪宅、穿名牌的物质生活,我从一开始的羡慕,变成了嫉妒,甚至不满。觉得自己的身份、地位、能力不比这些老板们差,权力不比老板们小,但两者收入水平、生活水准相差甚远。于是,我的内心渐渐开始失衡,对老板们送钱送物感到理所当然。
伴随着城区工程建设进入白热化,我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手中的权力和贪腐的胆量也更大了。2005年上半年,城区某地段工程老板谢某为其工程在拨款和施工协调等方面寻求帮助,向我提出按照每次拨付工程款的1.2%给予我回报,累计回扣数额高达20余万元。面对如此巨额诱惑,我稍作迟疑,便很快答应此事,同时用同学的银行账户收取贿赂,以求躲避调查。对于谢某工程的拨付款和施工协调,我更是尽心尽力,及时拨付、主动协调。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时至今日,我悔恨不已。人一旦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贪婪就像洪水一样将你淹没。自己就是从最初的虚荣、攀比,逐步演变为对物质和金钱的追求,使我的生活发生了本末倒置的变化,最终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回顾我的犯罪历程,具有非常典型的几个特征:一是在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我置党纪国法于罔闻,依然我行我素、不思悔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挑战反腐底线。二是心无敬畏、知法犯法。作为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我本应遵守法律、依法行政,用手中的执法之剑去维护法律威严、人民利益,但我却知法犯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大肆受贿甚至索贿。三是逐渐迷失于“朋友圈”,热衷于受贿不能自拔。希望大家以我为鉴。
近日,一位多年的同事到监狱探视时告诫我说:“你这个跟头摔得不轻啊。当人民赋予我们权力之时,腐败也伸出了魔爪。面对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高度警醒,警钟长鸣,时刻将自己置于阳光之下。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被阴霾吞噬,才不会迷失方向!”而我正是忘记了党的宗旨,贪图享乐,迷失了方向,才失去了自由。
(汪宇堂 胡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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