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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延庆委员:合理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2018-04-26 11:00: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刘亚)“近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平、促进司法公正,实现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月13日,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政协副主席、辽宁省工商联主席赵延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检察院反贪职能转隶后,应继续研究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合理、适当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五年前,我光荣地成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从接过证书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强烈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赵延庆说,通过人民监督员培训和多次参与检察院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不仅让他对检察工作有了深刻了解,也唤起了他对人民监督员履职的思考: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应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有效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实现保障人权和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2014年深化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9241件。“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也主动探索将刑事和解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赵延庆表示,在反贪职能转隶后,检察机关继续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仍然十分必要,也是可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应顺势而动,合理、适当拓宽监督范围,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率,比如把普通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相关情形纳入监督范围。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