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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在校学生犯罪依托网络提升质效
2018-01-30 16:22: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不断攀升,“校园欺凌”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负责办理大庆市全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工作、调研中发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应予以重视解决。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部门职责不够明晰,重视程度不够。各单位大多按照自身工作需要开展预防教育,存在工作交叉重复、没有形成合力的现象。有的学校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甚至是唯一标准,法治教育常常被忽视。二是法治教育以灌输为主,教学方法简单,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差。三是法治教育大部分仍以宣讲、广播、电视、纸媒等传统模式为主,缺少巩固课堂教学成果、拓展社会实践、优化管理服务的载体,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初步实现对全市590所大、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覆盖,2015年全市学生犯罪案件数和涉案人数比2014年分别下降35%、47%。主要做法是:

  (一)推动预防网络化,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社会关爱网”功能,奠定预防学生犯罪的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组织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和任务,协力开展犯罪预防。二是强化“一线督导网”功能,抓住预防学生犯罪的重要节点。充分发挥“德育副校长”、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等在教育一线的落实和督导作用,邀请其到检察机关参观,分析近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原因及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检校经常性联络互动制度。三是强化“主体教育网”功能,发挥预防在校生犯罪关键力量的作用。紧紧抓住班主任队伍这个关键,由检察人员分区、分阶段与学校班主任就进校开展法律宣传的具体细节进行沟通。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当前易发、多发的以未成年人为不法侵害对象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借助“主题班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进行宣传,每半年至少对学生或家长开展1次法治主题宣传教育。四是强化“校园辐射网”功能,壮大预防在校生犯罪的骨干队伍。通过与团委、新闻媒体、居民社区等进行协调,联合建立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法治小记者”团,不断吸收和扩大社区居民、学生骨干,立足居民社区、校园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达到普法教育的辐射效果。

  (二)加强沟通联系,创新措施。一是根据典型案例,以检察人员为主自行拍摄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题材的微电影,倡导宽容礼让、明是非、守规矩,珍爱自己,尊重他人。通过电视台、“法治宣传周”“检察官进校园”等活动进行宣传、发放,通过土豆网、优酷网等热门视频网站共享播放,不断扩大宣传面。二是采取卡通动漫、文字小故事等形式,分类编辑印制法治宣传教育手册,向学校分发,起到寓教于乐、寓教于思、寓教于警的效果。三是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主题,组织开展新媒体创意制作和参赛活动。主要针对当前青少年中存在的不良及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宣传短片制作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心理关爱基地、预防教育基地和法律援助基地,提升预防效果。针对青少年思维敏锐、求知欲强、接受新鲜事物快的特点,充分运用声、光、电现代多媒体技术,结合趣味动画、互动答题、弧形影院等形式,建好用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基地。拓展青少年学习认知法律的空间,提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定期进学校、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有问题隐患的青少年及时校正人生航向。

  (作者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