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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5日)
2022-03-25 15:59:00  来源:亭湖检察

  盐城市亭湖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会 议 文 件 (二十)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 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1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1起案例短视频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铜奖,2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先后被命名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一、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亭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着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安全犯罪,审查逮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1件139人,从快审查起诉权某某等10人假借“区块链”利用“泰达币”投资、涉案金额逾亿元参与人数近万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案,黄某某买卖外汇800余万元非法经营案。加大对民营企业保护力度,从快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5件11人,依法不捕不诉企业家犯罪2件2人,建议判处缓刑1件1人。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件12人,审查起诉徐某某等人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知名注册商标案、隆某某等人私自架设服务器复制发行他人软件侵犯著作权案,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厉惩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依法审查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1件17人,从快办理400余人参与的涉案金额7200余万元李某某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仇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零容忍态度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9件16人,依法审查起诉陈某某洗刷废弃油桶排放污水、袁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近30吨水产品等破坏环境案件,共护“碧水蓝天”。立足司法办案开展扶贫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9件,向30名案件受害人发放救助金18.4万元。对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失去双亲的双胞胎未成年子女开展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落实困境儿童优抚政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查起诉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盗窃、诈骗、强奸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5件22人,切实维护农村稳定。对1个经济薄弱村和6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努力实现精准脱贫,被表彰为“全市结对帮扶工作优秀单位”。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公开审查等工作机制,组织公开听证8次,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6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全年共发送检察建议9份。针对大客车超载、司乘矛盾引发“抢夺方向盘”等问题,向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防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结合办案形成社会风险防控研判报告10份,努力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1份安全隐患分析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百日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实现进京涉检访“零记录”。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事项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最高检联合新华社、央视等6家中央级媒体来我院开展专题调研,并予以宣传报道。

  二、提升办案质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为目标,全力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为平安亭湖、法治亭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确保在检察环节不退查、快起诉,“稳、准、狠”打击犯罪。快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田某某、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案以及全国扫黑办督办的陈某某等5人聚众斗殴案,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推进“打财断血”工作,监督执行财产刑案件6件,努力形成打击合力。

  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56件580人,提起公诉800件1076人。将打击重点指向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财产犯罪以及“黄赌毒”犯罪,从快审查起诉王某某利用封建迷信教唆他人强奸未成年少女、陆某某等人轮奸残疾人犯罪案件,并建议法院从重判决。精准打击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从快审查逮捕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陈某某等1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贺某某等80人采取“杀猪盘”式手段跨境骗取投资人1000余万元诈骗案、夏某某等3人编造“精准扶贫”虚假项目受骗群众逾万人诈骗案、唐某某等6人在省级干线公路上“碰瓷”诈骗案,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审查起诉食药类犯罪案件10件30人,从快办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2.1亿余元陈某某等25人非法销售走私牛肉案,依法追捕3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形成反腐合力。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犯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批捕7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人,起诉9人。对2名高三在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人均顺利考入大学。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辖区内学校派出23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宣传26次,向在校生赠送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片400余张、法治宣传画册1200余份。针对校园周边旅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联防联治,做法得到省检察院领导批示。

  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持续强化刚性监督、精准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16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1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起提请刑事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加强对生效裁判及裁判执行的监督。共提请民事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支持起诉30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3件,办理的1起虚假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主题演说会十大案例。“两个专项”监督工作成效良好,全省“两个专项”监督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期间与会人员观摩了区法院信息化执行指挥中心,对亭湖法检两院加强协作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6件6人,发出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2件52人,变更强制措施43人。强化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主动参与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对18名罪犯特赦进行同步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依法开展。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外代伙点、进口食品店等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共同研究协商推动解决学生寄宿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对2起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协助有关部门对畜禽养殖点及有关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四、深化从严治检,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五个先行”“四重四亮”、上好专题党课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被表彰为全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全区“党的建设先进单位”。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根据上级部署,结合业务特点,按照“5+1+2”模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行精准化量刑建议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1.7%,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办案质量内控制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控制案件退查,有效促进“案·件比”降低,全面提升办案业务水平。采取“六维练兵法”大力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星期二夜校、案件大家评等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干警业务技能。3篇论文分别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江苏省法学会检察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交流,1项研究成果被省检察院列为教学课件,1项调研课题获省检察院立项。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落实防范措施,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认真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和“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专题整治活动,深入检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公开程序性信息1325件、法律文书689份、重要案件信息71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发挥还不充分,仍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现象;三是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欠缺,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八次全会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实现亭湖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用心守护民生法治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定不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树牢“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三、坚定不移聚焦创新发展,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参与市域治理切入点,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注重矛盾化解,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开展司法救助。拓展维护公共利益空间,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坚定不移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使命担当。强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着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细做实廉政风险防控,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为奋力开辟亭湖高质量发展新境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