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会 议 文 件 (二十)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 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促发展,提素质树形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强富美高”新亭湖建设,以司法办案新成效保障经济发展
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自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努力以司法办案促和谐、稳增长、保民生。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扎实推进平安亭湖建设。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枪涉毒等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6件433人,提起公诉725件100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0件39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3件136人,批捕“黄赌毒”以及涉枪犯罪69件110人。对有重大社会影响刑事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年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45件。依法从快审查批捕曹成龙在闹市区旅馆故意杀人案、潘海龙入室报复杀童案和赌资达35亿余元的叶明亮等20人特大跨国网络赌博案;依法从快审查起诉杨国炎等11人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案、蒋一泽等15人聚众斗殴案、袁士海等6人组织容留卖淫案等一批情节特别恶劣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始终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对学校附近开设赌场案多发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的调查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犯罪坚持当宽则宽原则,依法不捕42人,不诉27人。办案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6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认真审查批捕起诉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1件108人。对涉案金额达30余亿元的李卿等8人特大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达116万元的黄增贵等3人跨省电信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竭力服务企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共依法审查起诉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案件7件10人,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全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此类犯罪案件3件7人。
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民利。加大对“食药环”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努力守护“碧水蓝天”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法从快审查批捕吴金马等10人污染环境案,依法从快审查起诉公安部督办的庞桂联等15人生产销售假药案、用猪肉制作假牛肉的陆荫霞等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以及我省首例加工死螃蟹的金元平等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系列案件。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业农村延伸,强化农民权益保护,审查起诉侵犯农民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件18人、婚姻诈骗案8件13人、故意伤害案20件24人,全力维护农村安全稳定。依托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接待窗口,开通掌上“微亭检”,畅通便民利民渠道,共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75件次,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涉检访。
二、驰而不息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聚焦社会热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积极参与查办商业贿赂、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果的统一。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件15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犯罪4人,均为大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先后立案查办盐城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原处长贾文鸿受贿案、建湖县经信委原主任王淑君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取得较好效果。从严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全年依法查处行贿犯罪3件3人,有效遏制行贿犯罪多发势头。
注重办案方式,依法规范文明司法。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实施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防范等制度,认真执行《江苏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权益,确保文明规范。办案中增强保护意识和服务意识,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发案单位财产或账户,对关键岗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适时通报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保障工作衔接顺畅。
坚持惩防并重,聚力实现源头防腐。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开展案例分析13次,建立预防电子卷宗20卷,发出检察建议6份,1份检察建议得到区政府分管领导批示,预防效果进一步提升。完善预防共建机制,召开预防宣讲会16次,受教育2800余人次,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4批次150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14次,有效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
三、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法律监督,坚决捍卫宪法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立案6件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 11件1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9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4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5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起提请刑事抗诉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检察监督。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8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均被采纳。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督促履职建议2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坚持抗诉和息诉并重,对裁判正确的52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判决权威。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份。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4件4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5件25人,提出并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17人。
四、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内生动力
牢牢抓住检察改革有利契机,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力促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完善办案机制。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将10个条线169项办案职权授予检察官行使,授权比例超过60%,凡属检察官决定的办案事项均由其独立决定。构建专业化办案单元,设置11个检察官办案组、31名独任检察官,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实效,保障案件质量。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科学分配制度,随机分案率达94.8%。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评议检察工作13次,提高检察公信力。
强化案件监管。聚力案件流程监控方式创新,强化司法办案全程监管,对811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及时整改瑕疵问题。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实行案件质量线上自动评查和线下人工评查相结合,共评查各类案件659件,严控案件质量。构建“案管+平台”、“案管+数据”、“案管+小课堂”监管新模式,整合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大数据等要素,多维度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
创塑特色品牌。制定《开展“抓创新、创特色、树品牌”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申报、认证、审核、立项的方法,在全院组织实施十个创新项目,进行集中攻关,着力打造特色品牌,结出了丰硕之果。重大监督线索案件化办理、派驻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导师实训制、体系化检察文化建设等多项创新做法被高检院、省检察院推广,有关工作经验被国家、省、市重要媒体刊用163篇次。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基石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忠诚履职。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构建“科学+专业+人文”党建创新三维体系,高标准建设“清风党建”阵地,努力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业务。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时刻将纪律和规矩“红线”挺在前面。出台《关于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全院督查督办工作等规定,制定检察官行为规范《三字经》,对干警履职、办案安全、纪律作风等督查做到全覆盖,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创新实行思想政治和勤政廉政例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切实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召开座谈会5次,广泛征求意见,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大力加强岗位练兵。积极开展素能竞赛、文书评比等练兵活动,通过师徒结对、动态培养等形式,不断提升干警专业素能。两名干警获评全省技能竞赛“十佳”称号,一篇论文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交流,一起典型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公告》,另有6项课题被省市检察院、市法学会立项。放大文化育检效应。坚持文化育检,架构“文化之核、文化之脉、文化之形、文化之蕴”文化体系,着力打造党建特色文化和“法、达、行、和、廉、融”六大文化片区,检察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软实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跨入全市先进检察院行列,被推荐表彰“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连续保持“区综合先进奖”荣誉称号,获评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全市“公正司法示范点”,被确定为全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两起诉讼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优”案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方法措施需进一步探索改进;二是法律监督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成效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之间还存有差距,人才强检步伐亟需推进;四是检察工作触角需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利益、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能作用需要进一步有效发挥。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我区“发展高质量、总量上台阶、苏北当前列、全省争先进”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护航发展举措,展示新作为。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依托检察职能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积极构建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五个统筹推进”中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
二、造浓争先创优氛围,创造新业绩。围绕“服务大局、检察监督、改革创新、从严治检”四项要求,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夺牌争先”聚焦,全力固强项、补短板,确保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切实做到各项司法办案业务齐头并进、干警业务能力整体提高、业务发展和综合保障相互支撑、基层基础建设同步发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彰显新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调研破解机制衔接难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拓宽法律监督渠道,改进法律监督方式,健全规范司法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激发新活力。深入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主题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增强检察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锐意争先,努力为“强富美高”新亭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