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一条微博转发量过亿,这有悖常规的现象引起警方注意。经查,这惊人数据背后是人为在操纵流量,转发、点赞、评论数据均可作假。结案后,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聚焦全国首例“抡博”案
远程庭审现场
“90后”蔡某为明星应援开发的“星援”App,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就可实现对某条微博的批量转发、点赞,且不受次数限制,该模式破坏了新浪微博的正常运营。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蔡某提起公诉,经审理,蔡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00余万元。结案后,丰台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网络空间治理。近日,检察官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据悉,这起案件是全国首例“抡博”案。“抡博”是行话里的叫法,即用户可以批量操作在软件端绑定的账号,更加快速地对一条微博进行批量转发。
为追星开发应援软件
“我也是追星族,最初开发‘星援’App也是为了给自家爱豆应援,完成粉丝会数据任务。”2015年前后,蔡某大学肄业,出于对计算机编程方面的兴趣,开始自学软件编程,靠着天赋和努力也小有成绩。同时作为追星族的他,经常活跃在微博上,对偶像微博频频转发、评论、点赞。但微博官方对微博转发是有限制的,为了提高打榜效率,减轻应援负担,蔡某想到了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突破新浪微博的限制,开发一款可以批量绑定微博小号、批量发表博文的软件,让粉丝能够更“高效”地打榜。
不久后,“星援”App诞生了。2018年8月,蔡某设立泉州市星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就是运行“星援”App。
“星援”App操作界面简单易懂,与操作微博客户端类似,用户首先使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登录该客户端,添加需要提高转发、评论、点赞数据的微博链接,依次设置“内容”“随机表情”“转发内容”“周期时间间隔”“并发时间间隔”“转发数量”“分组”等参数,最后点击“启动抡博”,即可自动实现批量转发博文,自动提升微博相应数据。
“在这款App登录的微博账号被称为‘控制端微博账号’,控制端微博账号下可以绑定多个微博小号,绑定小号的数量从十几个到几千个不等。用户绑定后,只需点击一次转发,便可以实现批量小号的同时转发,轻松实现数据瞬间翻倍。”丰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亮向记者介绍。
由于操作便捷,这款App在明星、粉丝圈使用广泛。
绑定微博账号5000余万
起初,“星援”App免费开放。随着用户数量激增,软件的运行和维护需要成本,蔡某便想到采用“会员制”“购买爱豆”的运营模式。
用户可以进入“星援网络”的微信公众号,以扫码方式进行充值,充值后以1:100比例购买“爱豆”,即1元人民币可以买100个爱豆。“爱豆”的用途主要是绑定微博小号和开通会员。用户绑定1个微博小号需要10个爱豆(即人民币0.1元),绑定后可以无限使用转发功能。用户若要实现评论、点赞操作,则需要开通“星援”App会员,月会员费用为2000个爱豆(即人民币20元)。除了个人用户,在“星援”App内,还有粉丝群体管理员,通过发布任务“号召”粉丝集中刷量。
2018年11月22日15时许,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内部监测发现一款名叫“星援”的App影响了新浪微博网站系统的稳定和正常运行,遂报警。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8年12月20日立案,于2019年4月4日提请丰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4月11日,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6月3日,公安机关移送丰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统计,至案发,该软件用户使用19万余个控制端微博账号登录,上述控制端账号绑定微博账号5000余万个,蔡某获取充值金额人民币600余万元。
据蔡某供述,其违法所得除了承担公司的开支,主要用于购房,其在泉州购入一个住宅和两个底商,价值约四五百万元。
“蔡某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新浪微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违法所得人民币6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刘亮告诉记者,在互联网新媒体与大数据共存的时代,数据已经成为诸多行业发展与成功的重要指标,“虚假数据及其背后的‘刷数据’行为是对网络媒体平台公信力的危害,为行业的长期发展埋下了隐患,值得警惕。”
突破专业壁垒实现精准指控
本案涉及软件编程、反编译等计算机专业知识,为办案检察官带来极大的挑战。同时,蔡某从计算机专业角度提出相关辩解,也无形中增加了检察官的办案压力。
办理案件过程中,丰台区检察院充分借助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申请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的技术专家参与阅卷、进行专业指导并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解决技术认定方面的专业壁垒。
“经过咨询技术专家,我们发现蔡某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源代码,并从源代码中获取密钥和特定算法,从而使得‘星援’App得以伪装成正常的客户端与新浪微博服务器发生数据交互。”刘亮说,有了专业技术人士的“加持”,办案组顺利厘清涉案软件的功能原理,破解专业壁垒,准确认定事实,保障了案件办理质效。
2019年11月25日,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蔡某提起公诉。
“第一,‘星援’App与新浪微博服务器属于通信协议的交互行为,不是侵入行为;第二,蔡某使用的技术具有合法性;第三,本案中UA值限制、关闭微博登录保护、切换IP事项,不是‘星援’App具有的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第四,‘星援’App属于自动化操作,转发的结果与使用微博客户端没有区别。”庭审阶段,辩护人以“星援”App不是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为由,提出被告人蔡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对此,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现场展示“星援”App的功能原理和新浪微博的系统保护措施,进行回应。检察官指出,侵入的本质在于未经授权,被告人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新浪微博服务器与客户端之间的数据格式,自行开发“星援”App,使得不登录微博即可实现转发微博博文等功能。微梦创科公司未授权蔡某设计开发具有相关功能的软件,又未同意将“星援”App介入微博平台,亦未同意用户可以绕过微博客户端而通过未经授权的软件登录微博并实现微博客户端的功能,故“星援”App具备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本质特征。“中立的技术需要合法的使用,使用中立的技术不一定不构成犯罪。”
同时,检察官还指出,避开或突破安全保护措施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本案中,被告人蔡某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源代码,并从源代码中获取密钥和特定算法,从而使得“星援”App得以伪装成正常的客户端与服务器进行交互,且在转发微博时随即生成不同的硬件设备信息,避开了微博服务器对同一客户端连续请求的限制措施。而且,“星援”App要求用户登录账号需要关闭微博保护,登录保护作为保障微博账号安全的机制对微博登录过程中的数据交互起到了安全保护作用,“星援”App的做法使得该项安全保护措施被避开,故“星援”App具备避开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
最后陈述阶段,蔡某表达后悔之意:“因为我的犯罪行为,让一家公司遭受损失,让自己身陷囹圄,无法和我爱的人完成婚礼,也错过了人生中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的陪伴……”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被告人蔡某未提出上诉。
检察建议助推网络空间治理
检察机关通过对全国首例“抡博”案件的精准打击,对类似流量造假的犯罪起到了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但是丰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进行网络环境治理的脚步没有停下。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发现微梦创科公司在技术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漏洞。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进行了前期对口调研,并于2020年7月31日赴新浪总部大厦与其法务、技术、管理方面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制发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从内容、技术防护、账号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微梦创科公司与相关的管理部门、公检法机关、商业公司、科技公司建立协作关系,携手共同治理,多角度识别水军,多维度打击黑产;应当加强内容审核的技术和人力投入,增加展示当前正能量信息的内容;实时监管并及时弥补程序漏洞,探索应用新技术;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整治贩卖微博账号乱象。同时,检察建议还跳出案件反映的问题,从微梦创科公司的社会责任出发,建议其更多传播理性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科学设置议程,避免引发“群体极化”效应;积极疏导社会心理,避免虚假信息传播,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氛围,促进网络生态向好发展。
微梦创科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建议内容表示认可,及时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和安全规划战略。2020年9月30日,微梦创科公司通过书面方式将整改情况函复丰台区检察院,2021年4月,检察官对微梦创科公司进行电话回访,对方表示社会治理效果显著,类似行为数量有所减少,网络环境得到一定净化。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营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也是检察机关的使命与担当。”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说,未来该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对相关犯罪的精准打击,同时勇担社会责任,为共同治理网络环境出一份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简洁 通讯员李梦哲 郭鑫)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
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将“惩”“防”“治”结合,通过主动、充分履职,推动行业治理,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展现检察作为。
流量造假行为是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网络空间社会信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多措并举、精准治理,才能实现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平台而言,“守土有责”不容缺席,应该加大监控异常数据、屏蔽造假空间的投入;对于公众而言,也应自觉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成为犯罪帮凶。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万建中:
该案是检察机关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的范例,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的积极姿态。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流量造假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基本原则,挑战了法律的底线,危害后果不容小觑。遏制数据造假,不仅需要依靠技术力量减少计算机程序漏洞,同时还需要执法、司法部门利剑出击,刺破买卖流量的毒瘤。针对目前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网络更加安宁。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自净难度加大。受到利益驱动,一些人片面追求“数据为王”“流量至上”,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检察机关对全国首例“抡博”案件的准确起诉和有力打击,为广大明星粉丝、类似软件公司和平台敲响了警钟。这对网络空间治理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打击作弊,非一日之功,我希望检察机关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坚持全链条惩治、一体化惩治和专业化惩治。
[责任编辑: 佟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