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高回报,手法简单,极易传播、仿效……众多“便利”条件下,电信网络诈骗有如“病毒”一般,借助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侵蚀着社会的各个角落。
如何治理这个“病毒”,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如何有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如何营造“天下无诈”的清朗空间?带着这些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四级检察机关多位办案检察官。
提前介入 精准引导
电信网络诈骗“有如病毒般蔓延”,检察机关办案数据佐证了这一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1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检察机关共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41847人,同比上升1.1倍,占起诉总数的11.6%,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位居首位。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在高位运行,2020年的起诉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3%和30%,而且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告诉记者,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深挖延伸,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生态圈进行全链条打击和治理。
提及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用不断“推陈出新”来概括,一点也不夸张。就在去年,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直播打赏”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看直播、刷礼物、冲榜单……当被害人还沉浸在要和美女主播“奔现”等美梦中时,已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
成立公司,下设工作点,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有负责搜寻被害人的,有负责聊天的,有负责语音视频的,一步步诱使被害人下载注册某直播App,并不断充值“打赏”。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9日,通过上述方式,以林某为首的诈骗团伙累计诈骗被害人300余万元。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扣押作案电脑多达100余台。为了夯实证据提升办案质效,我们决定提前介入。”该案承办人、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向鸣霞告诉记者,“主播打赏”类诈骗是一种新的诈骗犯罪模式,如何认定诈骗行为,如何认定涉案数额,以及如何审查电子证据,都给检察官办案带来很大挑战。
“该案侦查机关移送起诉58人。办案中,我们发现很多犯罪嫌疑人入行时间不长,还有一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针对这样的情况,专案组决定综合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违法所得数量以及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作出诉或不诉的决定。”向鸣霞说,最终检察机关对该案中的24人作了不起诉处理,要求他们退缴违法所得,同时,对数额较大、在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鼓励他们积极退赃退赔,依法给予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为被害人追回损失45万余元。
技术赋能 团队作战
面对日益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法,检察机关以科技和团队办案来应对。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这个案件中,组织者在西班牙设窝点,冒充公检法对中国人实施诈骗,赃款流向东南亚等国……2019年6月,随着一架中国民航包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94名中国台湾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民警从西班牙押解回国,其中以犯罪嫌疑人郭某为首的29人犯罪团伙案交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
“从案件受理到起诉,我们用了45天。”该案承办人之一、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鲁雪松告诉记者,这45天太不容易了。
犯罪事实复杂,29名犯罪嫌疑人在西班牙羁押期间有串供行为,给案件的审查、案件事实全貌的重建带来较大障碍;电子数据海量,10T的数据要在有限时间内完成筛查、甄别,固定证据;犯罪手法升级,导致案件定性存在争议……这些都是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道难题。
“办案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专业化电子数据审查小组,充分利用‘关键词检索’等技术从海量数据中筛选核心证据,让证据链条更加紧密、完善。”鲁雪松说,办理专业化案件,需要专业工具,更需要创新性工作方法、专业化办案模式,他们在办案中不断摸索出证据审查的新模式、新方法。
不仅如此,为妥善办理此案,该院还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为组长的专案组。为在专案办理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在疑难复杂专案攻坚克难过程中,高祥阳多次与专案组同志分析案情、研究预案,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办理该案时,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北京的气温高达35度,检察长带头办案,带领我们三次身穿防护服进入看守所,反复对29名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每次提讯,防护服都被汗水浸湿,整个人像泡在水里一样。”鲁雪松说,最终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自愿认罪认罚,这样的结果是他们开始没有想到的。
2020年11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最终,29名被告人全部获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境外设点,境外收赃,自以为得计,岂不知正如公诉意见书所说:“境外”不等于“法外”,国法威严,无远弗届。
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形态,检察办案需要专业的指导机构。2020年4月,最高检成立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郑新俭告诉记者,研究指导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统筹谋划,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一线网络犯罪办案的指导,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今年初,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要求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参与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各地积极响应,推动办案和技术融合,努力提质升级。
惩防并举 预防为先
为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项专项行动——“断卡”行动,在全国部署开展。
什么叫“断卡”行动?断的又是什么“卡”?为什么要开展“断卡”行动?“断卡”——在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这两个字很抢眼、很有影响力。
原来,针对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2020年10月起,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断卡”行动中,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多地检察机关针对“卡”的前端治理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强化源头防控。
“在开展‘断卡’行动中,我们发现很多青少年学生卷入了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黑灰产业链中,学生被裹挟参与‘两卡’犯罪情况较为突出。”浙江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霞芳告诉记者,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里,浙江省检察机关就已办理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案件28件39人。
某校的20多名学生被骗开办手机卡75张,这些卡被诈骗分子利用、骗取被害人200余万元;有的学生从“工具人”转为职业贩卡人,在提供自己的“两卡”获利后,还向同学和社会人员收集“两卡”交给诈骗分子获取报酬;有的学生直接帮助上游犯罪转账洗钱,不仅将网络银行和网络支付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还在犯罪分子指使下,帮忙转账诈骗款……
对此,近期,浙江省检察院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教育厅四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手机卡、银行卡开立、实名使用监管,加强未成年人办卡管理和支付结算账户风险监管等,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用卡意识、诚信意识等。
“开展‘断卡’行动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断卡’行动案件73件,批捕2891人,起诉3072人。”福建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继伟告诉记者,为扎实推进“断卡”行动,福建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同时积极协调侦查机关推进追赃挽损、追捕追诉工作,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开展“断卡”行动中,福建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而且还联合公安等部门部署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月活动,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如何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我们要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做到‘惩防并举、预防为先’。”郑新俭告诉记者,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必须更新理念,以求极致的精神延展、发挥预防功能,并将之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
如何求极致延展、发挥预防功能?各地检察机关的实践给出了答案: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案例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检察机关不断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注重从办案中梳理最新的犯罪手段和风险点,揭示犯罪的行为本质和危害。
——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犯罪预防。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的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对此检察机关更多地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教育,强化风险警示教育。
——推动加强行政监管,促进行刑衔接。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推动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完善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发挥对网络行为的规制、约束、警示作用。
——推动网络平台落实治理责任,把预防理念融入到日常产品设计和平台管理中。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和典型案例推送,加大对平台违法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民心战。要迎来“天下无诈”,全社会还需付出极大努力、极大韧劲,在这种努力和韧劲中,检察机关责任重大、责无旁贷!
(本报全媒体记者孙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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