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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进行时|陕西西安长安区:公益诉讼保障沣河行洪安全
2020-08-06 16:31:00  来源:检察日报

  仿古长亭建在河道行洪区

  西安长安:公益诉讼保障沣河行洪安全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李婷 李洁楠)“拆了,全拆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森林公园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13处影响行洪的非法建筑物已全部被拆除,清澈的沣河水潺潺而下,行洪安全有了保障。

  2018年7月,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进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时发现,某森林公园戏水景区有大量临河和跨河建筑物,古色古香的仿古长亭立于河道边,亲水台阶延伸至河流中,五座观景吊桥腾空架在河上,河道边还有餐馆、商店等,浑然一体并颇具规模。经调查,发现这是自1998年起承包森林公园旅游区的某单位多年以来的“心血之作”,但却未经任何管理部门审批,违章建筑多达13处,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2018年8月8日,长安区检察院向负责河道管理的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某森林公园旅游区在沣河河道旁修建建筑物,占用沣河河堤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切实保护沣河河堤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同年9月26日,该部门及时回复,称其已对违法景区设施采取了拆除措施,部分建筑物已由承包单位自行拆除,下河亲水台阶18处已用围挡进行封闭。

  经现场调查,检察机关认为景区内非法建筑物都应拆除,不然河道行洪安全不能完全得到保障。2019年底,长安区检察院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不久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令相关行政部门履职监督涉事单位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并对已作出的经济处罚进行追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