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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更精准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022-02-21 16:45:00  来源:高检网

  正义网北京2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后,在贯彻落实方面,最高检有哪些具体部署?“去年12月,我们选编了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第一批5件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解读政策,体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要坚持辩证思维,区分情况、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简单化’。”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做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

  “下一步,最高检还将陆续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办案。”据苗生明介绍,为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更精准,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还将有以下方面打算:首先,细化逮捕条件与逮捕程序。根据罪行大小、情节轻重、是否认罪认罚等,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标准,严格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规范审查逮捕程序,健全审查逮捕意见听取与说理机制,运用羁押听证制度,以听证促公正。其次,依法充分适用不起诉,从公共利益、刑事政策等多方面出发,确立诉与不诉的考量因素与操作标准,坚持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综合运用起诉替代措施,通过合理适用不起诉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效果。第三,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对羁押必要性的定期审查制度,加强对延长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规范,及时决定或建议撤销、变更非必要的羁押。第四,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优势,在办案中做好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第五,大力推动羁押听证、不起诉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枫桥经验中“捕人少、治安好”的社会治理目标。

  苗生明认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降低诉前羁押率,减少逮捕羁押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刑事诉讼各个环节,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统一司法尺度、优化程序衔接等多方面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 王跃]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