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林吉镇老槽河,张加泉(右)与同事用执法记录仪拍照取证。
“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就必须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这是他的座右铭。
“为老百姓办实实在在、接地气的事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这是他坚守的信条。
从检30年,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加泉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履职担当,战斗在祖国最北的检察阵地,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奉献。
北纬53度线上坚守30年
漠河地处北纬53度线上,素有“高寒禁区”之称。自1992年调入检察系统,张加泉从检30余年,先后从事反贪、公诉、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兢兢业业。
2013年末,在漠河市检察院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张加泉主动请缨兼职负责新成立的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为尽快熟悉案管业务,推进案管工作规范化运行,他奔波往返于黑龙江省检察院和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参加业务培训。回到漠河市检察院后,他为全院各科室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员进行授课。在他的带领下,漠河市检察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实现了零失误。
2014年1月,张加泉接到协助该院反贪局查办任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的任务后,立即与办案人员沟通情况,梳理信息。在确立了侦查方向后,他和同事们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讯问。面对如山铁证,任某最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全力以赴护公益
漠河市检察院是一个仅有19人的边境基层检察院,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张加泉开始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线索发现、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一系列难题摆在张加泉眼前,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更考验工作智慧和能力。“越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线索,越要办;越是难啃的骨头,越要啃。”张加泉说。
2019年3月,漠河依旧朔风刺骨。为了尽快打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局面,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张加泉每天带领检察干警勘察百余公里外的15处林地现场。这一年,他参与办结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张加泉深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为有效遏制非法捕鱼,他与同事拍照取证,督促行政机关对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措施;为制止冬季盗猎,他与同事实地查看森林草甸,协助解除捕猎工具千余套;为做好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公益保护的意识,扩大监督范围和线索来源,他创建了“公益保护微信群”,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拍照收集公益损害线索……
2021年,在得知群众对窨井盖问题极为关注后,张加泉带领检察干警对1000余个窨井盖进行了全面排查,跟进监督相关部门对300余个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了改造换新,使当地群众的出行安全有了保障。
坚持学习成为“百事通”
善于学习、勤于学习、精于学习,是同事对张加泉的一致评价。
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宝库,张加泉总认为自己的业务知识有欠缺,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他的办公室就是一个小型图书馆,你需要的工具书总能在他那里找到!”张加泉的同事说。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大家也喜欢去咨询张加泉,他被称为检察院的“百事通”。
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施行后,张加泉在履职中发现,漠河市北极村作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17家旅馆、饭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此前没有办理过相关案件,张加泉组织漠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集中攻坚,搜集法条、确定证据,举行了当地首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最终,17家侵权单位的经营者就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通过网络公开赔礼道歉。
张加泉曾在日记中写下:“我愿化作北极的一汪清泉,助力司法公正的种子开花结果,谱写一曲‘最北最冷最忠诚、最偏最远最放心’的人民检察之歌。”正如他名字中的“泉”字一样,他似一泓清泉,在维护公益、保障民利、驻守边疆的道路上奔涌流淌,践行着自己的初心使命。
(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赵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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