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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追梦路上的检察院|公益诉讼跨越式发展助力建设大美新疆
2019-07-17 09:16:00  来源:检察日报

  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党委有要求、社会有需求、群众有渴求。2018年,新疆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保强补弱、争先创优”的工作重点,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三项活动”,与9家行政执法部门会签文件形成协作机制,全面发力,当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上升,一批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公益保护任重而道远。新疆检察机关将从数量突破向质量提升转变,在多办精品案件、特色案件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益诉讼跨越式发展助力建设大美新疆

  天山脚下唱响绿色欢歌

  

  木垒县检察院检察官宣传公益诉讼工作。

  微风卷绿浪,骄阳映天山。初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草原,牧草鲜绿,牛羊肥硕。夕阳下,牧民老阳一把掐掉一根开花的荨麻草,递给记者说,这荨麻开花就到了收获牧草的季节。而几年前,就在天山脚下的这片草场上,天山南麓的绿色幔帐被挖出一块巨大的伤疤。

  老阳是一起非法开垦草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如今,他对自己非法开垦草原达420亩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并对草场进行了全部恢复。

  公益诉讼筑牢草原生态屏障

  昭苏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草原生态资源。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开垦草原种植经济作物的现象开始凸显,昭苏县面临着草场面积萎缩等问题。

  “昭苏草原点多线长面广,非法开垦草原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但一直以来,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单兵作战’,没能对此乱象形成有效治理。”昭苏县林草局草原监理所所长哈力布维向记者介绍说。

  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后,昭苏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工作重点聚焦在草原治理上,集中办理了一批案件。该院在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职能,让公益保护效果最大化。

  “诉前检察建议发送后,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帮助我们有效推动了破坏草原案件的查处,优化了草原行政执法环境,也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哈力布维说。

  这批案件的办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也产生了良好反响。

  “以前认为开垦点儿草原种点儿油菜不是什么严重的事,通过这起案件,我深刻认识到了破坏草原是一种犯罪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老阳对记者说:“原来非法开垦的草场现在都种植了牧草,这就倒逼我们对自己的产业发展进行升级,原来靠种植农业,现在利用地域优势发展牧业,实际上个人收入在增加,环境也得到了保护。”

  如今,昭苏县百姓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积极发展绿色牧业和绿色旅游业,在保护草原的同时也提升了经济收益。

  检察建议推动全市“白色污染”防治

  今年3月,乌苏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受贿案件中发现,涉案款项中有一笔500余万元的废旧农膜补贴资金。这一线索引起了乌苏市检察院对当地废旧地膜污染问题的关注。该院立即组建办案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到环境污染一线查找线索、核实情况。

  办案组发现,一些耕地中“银光闪闪”,棉田里废旧地膜污染严重,影响了土壤质量和农产品的质量。同时,大量农业废旧地膜残留在植物上,散养的牛羊食用带有地膜残留的植物会造成消化系统堵塞进而致死,给当地畜牧养殖业也带来影响。

  乌苏市作为农业大市,在种植过程中大量使用农用薄膜,但地膜回收率不高。

  乌苏市检察院迅速将情况汇报上级院,依法立案、审查后,向负有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乌苏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市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以及全市16个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白色污染”防治。

  上述部门均采纳了乌苏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该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开展耕地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和宣传,建立了20个农田地膜残留情况固定监测点;建立了15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网络,及时动态掌握耕地土壤肥力及环境质量的变化;在地膜回收规模大的乡镇设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点。

  各乡镇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大力开展春季耙地搂膜,采用农机回收和人工辅助捡拾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废旧残留地膜,职责到村,落实到户。同时,对秋收后残膜回收制定方案,逐步回收。

  为将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乌苏市检察院对各乡镇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定期下乡实地调查,与农民面对面了解情况,目前,乌苏市“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该院将与乌苏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共同制定治理“白色污染”三年规划。

  从公益诉讼第一案到立案3000余件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全县属于缺水地区,生态环境脆弱。

  2015年8月,木垒县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矿业公司在未取得采矿权证的情况下,大量非法开采石灰石矿。检察官到现场走访发现,由于矿区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英格堡水库不足1公里,影响到群众的饮水安全;同时,采矿形成的白色粉末也给周边的草原森林造成危害。

  木垒县检察院针对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在该矿业公司非法采矿过程中的不作为行为,于2015年11月4日向该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虽经多次跟进监督,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内容仍难以得到落实。

  2017年7月,在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后,木垒县检察院对该县原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一案立案审查。同年9月17日,木垒县检察院就该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18年12月28日,在木垒县法院,这起新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结果支持了木垒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今年5月,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正式进场施工,截至目前,矿山治理恢复工作已进入浮土和植被恢复阶段,有望在7月全部完工。

  “从历经4年的全疆公益诉讼第一案,到2017年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8件,再到2018年立案3000多件,这期间的巨变,一靠人才,二靠技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孙亮说,办好公益诉讼案件要同时具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应诉等多项综合能力,还要具备与党委、人大、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能力,人员素质要求高。当下,重视现有公益诉讼人才的培养,增加具备民商事、行政专业知识或从业背景的人才是新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心。同时,还需增加公益诉讼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以科技手段、智慧检务来助力公益诉讼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本报记者郑智 通讯员覃辉君 高潮)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