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结束了三年知青生活,返城后,我拿着盖有县知青办大红印章的介绍信,来到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报到。老检察长接过我的报到通知书后,全身上下打量了我很久,然后严肃地对我说:“你,就干法警吧。”听到老检察长的安排,我连声道谢,然后一路小跑奔回家,第一时间与父母分享我成为国家公务员、人民检察官的快乐。
从此,我开始了十年的法警生涯,直到1989年,因工作需要,我离开法警岗位。十年中,法警工作中的一些老物件虽然早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但那些记忆仍然历久弥新,挥之不去……
铅字打印机
上班半个月后,陕西省检察院给我院分来一部“双鸽”牌铅字打字机,这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我院分到的第一部办公设备,老检察长格外珍惜,把打字的任务交给了当时院里最年轻的我,让我当法警兼打字员。为了尽快熟悉键盘上那1万多个铅字,为办公办案服务,我从打开打字机包装箱的那刻起,就不分昼夜地死记键盘表每个汉字排列的位置,平时总是把键盘铅字表揣在身上,不管是上班还是下班,只要有时间,就掏出来记。就这样,经过一个星期的死记硬背,我终于可以打字了。记得打第一份材料时,由于不熟练,一份不长的材料我用了将近3个小时才打完,当我拿着打出来的蜡纸到办公室油印时,领导和同志们都很高兴,老检察长鼓励我:“能打第一张就能打第二张、第三张,不要着急,慢慢来,以后熟悉熟悉就好了。”
从此,我一边干法警,一边兼打字员,工作紧张忙碌,每天在键盘上打完当天的各种法律文书和公文材料,经校对后再用油印机印刷、装订、盖章,最后要靠步行挨个单位送达。坦白说,法警兼打字员工作是很累的,两者必须兼顾好还不能误事,那段时间工作虽然很忙、很紧张,但我却很快乐、很充实。
“五四”式手枪
工作三个月后,院办公室接到渭南市检察分院(现渭南市检察院)通知,给我院分配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受检察长的指派,我搭乘长途班车去分院,领回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配发给我院的第一批武器。过去只从电影里看到过枪,只见过小孩拿的玩具枪,哪里有见真枪的机会呀,如今,我不但见到了真枪,还是两支,我的内心无比激动。我慢慢打开包枪的多层油布,两支烤蓝“五四”式手枪在黄油的涂抹保护下呈现在我面前,我小心地用新棉纱把那两支枪身上涂的保护黄油擦了再擦,直到把它们擦得铮亮为止。
第二天,经过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把其中的一支配发给我,由我专职佩带,从此,这支“五四”式手枪就成为我的好战友。虽然已经过去30多年了,我还清楚地记着枪身上的编号。拥有它后,我十分珍惜,让它伴我左右:提押嫌疑人时我佩它保安全;召开公捕大会时我佩它震慑犯罪;追捕逃犯时我佩它勇敢向前……这把“五四”式手枪随我走过了10年的法警岁月。记得脱掉法警服穿上检察服交枪的那一天,虽然经过岁月的磨砺已使枪管枪身磨损得有些泛白,可我还是依依不舍地用手绢把它擦拭好,当看到它被放进保险柜的那一刻,我的泪水夺眶而出。
三轮摩托车
半年后,省检察院又分配给我院一辆三轮摩托车,这是我院当时唯一的交通工具,在那个年代,我们县委、县政府两家才共同拥有一辆普通型北京“212”吉普车,绝大部分单位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我院能拥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已是很奢侈的事了。这辆军绿色三轮摩托车从省检察院装备处接回来的那天,全院同志都挤在院子里围着它这儿摸摸、那儿看看,个个万分欢喜。年近60岁的老检察长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他叼着旱烟袋,微笑着用手拨开围观的同志,跨进摩托车偏斗,像孩子一样坐在那弹簧座垫上晃来晃去,双手抚摸着油光锃亮的车身,高兴地对围在周围的同志们说:“这回我们有交通工具了,同志们下乡再也不用骑自行车了。”
这辆三轮摩托车接回来以后,作为法警的我又肩负起驾驶它完成办案、送达法律文书、押解罪犯等各项任务;从此,我生活中又增添了新的伙伴,数年来我驾驶着它和同志们下乡、办案,风雨无阻地跑遍了全县的村村镇镇,办案取证无数,为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作出贡献。担任法警十年来,我和铁骑伙伴相依而伴、风雨患难,共同走过我检察人生的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如今,摩托车虽早已被汽车替代,可回忆起来,我还是非常地留恋那段三轮摩托车伴随我度过的法警岁月。
(作者系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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