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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与法治“手拉手”
2019-05-29 09: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落实好最高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的“一号检察建议”,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精心制作了放有防性侵手册和自护救助手册的“小树屋”,放在学校宿舍过道里,或者挂在校园的树上。图为孩子们在翻阅“小树屋”里的卡通自护救助手册。本报通讯员余曦 方玉 刘鑫摄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借助普法机器人“小爱”、多媒体视听普法系统,为前来该院“彩虹少年”法治体验馆参观的中小学生“现场说法”,活泼生动、一问一答的普法形式,让孩子们在交流互动中学到了法律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本报通讯员张传杰摄

  

  日前,湖北省江陵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金梅来到该县张黄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刘金梅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校园暴力、远离网络游戏等三类典型案例,进行生动有趣的讲解。本报通讯员李敏摄

  

  近日,30余名来自安徽阜阳师院附中的孩子走进了阜阳市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工作环境,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图为孩子们在模拟法庭中现场演示庭审开庭。本报通讯员李昕俣 李会会摄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