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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检察人的爱国情|专访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2019-05-29 09:28:00  来源:检察日报

  血脉里始终涌动着正义的力量

  ——专访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一节课大概有40分钟,如果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相当于13140节课的时间。课间有休息时间,下课可以跟同学玩耍,回家还可以见到父母,但在监狱里这些都要被剥夺……”近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举办的“送法进校园”宣传周活动中,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以这样一段话开始讲授法治课。

  “这样讲特别好懂好记,一点儿也不枯燥。”彭少勇风趣生动的讲课方式,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对于保定市民来说,彭少勇的名字并不陌生。他监督纠正的王玉雷故意杀人冤错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人权白皮书,他因此也成为大家熟知的人物和人们心中仰慕的英雄。

  法治精神是不可或缺的信仰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出自古装戏《七品芝麻官》,讲的是明朝嘉靖年间保定一名知县为百姓申冤的故事。作为保定人,这个故事彭少勇从小就知道。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后,他也做了为百姓申冤的事。

  2014年2月18日晚,顺平县村民王玉雷回家路上发现一男子死亡,随即报了警。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王玉雷有重大杀人嫌疑,对其刑事拘留并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检察官提讯王玉雷时,发现他的右臂用石膏固定,且供述前后矛盾。该案报到保定市检察院时,离批捕期限只剩两天。作为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彭少勇面临着“捕与不捕”的两难选择。经过反复审核案卷、排查证据、研判案情,他发现该案有三个“不足信”,即作案时间不足信、有罪口供不足信、认定有罪不足信。在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他提出了“扩大排查范围、对现场物证进一步鉴定”等9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最终将真凶抓捕归案,洗清了王玉雷的冤屈。

  许多人对彭少勇过硬的法律功底表示钦佩,对他排除非法证据、敢于替百姓申冤的勇气更是赞誉有加。2015年10月,最高检和河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即将批捕》《检察官誓言》《初心勿忘勇担当》等以此案为背景创作的电影、话剧和报告文学纷纷问世,河北社会各界纷纷掀起了向彭少勇学习的热潮。

  在回忆自己当时拍板决定不批准逮捕王玉雷时,彭少勇说:“对检察人来说,法治精神是不可或缺的信仰。只有坚守法治精神,才能做到不冤枉无辜、不放纵坏人。”

  从1979年进入徐水县检察院工作伊始,彭少勇就坚定了这种信仰,血脉里始终涌动着正义的力量,在40年的职业生涯里从未改变过。

  爱学习善积累是最好的习惯

  2018年7月11日23时许,王磊在追求女青年王某多次遭拒的情况下,携水果刀、甩棍等翻墙进入位于河北省涞源县的王某家的院子。王某的父亲王新元为阻止其行凶,一边让女儿报警,一边与王磊在院内打斗。见王新元手臂被王磊用水果刀划伤,其妻赵印芝也持菜刀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菜刀被打掉。此时王某来到院中,被王磊用右臂勒住脖子。王新元、赵印芝夫妇为保护女儿追打王磊,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继续实施侵害,就连续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其不再动弹。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王新元、赵印芝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保定市检察院在对该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发现,此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存在定性不准、罪与非罪问题。彭少勇多次安排相关人员研究案情,并亲自审查案卷,安排熟悉当地方言的人反复听现场录像对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提出了“三个具有”的决定性意见:王磊的行为具有行凶特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王新元一家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特点,不应属于防卫过当;王新元、赵印芝夫妇继续用木棍等击打王磊,与之前的防卫行为具有紧密连续性特点,系一体化防卫行为。随后,他将审查意见逐级上报保定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直至最高检,得到大力支持。今年3月,涞源县检察院对王新元、赵印芝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各界给予广泛好评,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如果不是更新理念,我也会认为‘涞源反杀案’是防卫过当。”彭少勇坦言,在讨论这起案件时,曾出现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种意见。彭少勇之所以一开始就坚持认为是正当防卫,源于他平时爱学习善积累的习惯。

  1983年,彭少勇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成为保定最早接受过系统高等法学教育的政法干部。毕业后,他放弃了留在大城市的机会,回到徐水县检察院工作。在此后的职业生涯中,不管在什么岗位上,工作多么繁忙,每当有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他都会如饥似渴地学习。

  “对王玉雷案之所以敢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也是当时刚刚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有关规定。”彭少勇说,这次“涞源反杀案”前,他系统地学习了最高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这对于他认定王新元、赵印芝属于正当防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工匠精神是一直以来的追求

  2013年10月,保定市检察机关受命查办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一案。400余名干警历时一年零六个月,走遍山西、内蒙古、陕西等27个省市自治区,查清了魏鹏远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2014年4月,在魏鹏远北京一处住房内起获赃款2.3亿元,那是全国检察机关有史以来一次性起获赃款现金数之最。

  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本不负责公诉工作的彭少勇临危受命,专门负责该案的公诉出庭准备工作。240起1116次受贿事实、6000余份调查书证、800册案卷材料……如此繁重的工作量,并没有让彭少勇知难而退,他花费半个月时间听取案情汇报,审查案卷材料。针对证据有所欠缺的情况,彭少勇建议将已经解散的20多个基层院侦查人员重新集合起来进行补充侦查,同时安排对程序有瑕疵的500多份法律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如何宣读起诉书?如何示证?对此,彭少勇带领大家大胆创新:一是简易宣读起诉书,将长达3万多字52页的起诉书压缩成5页;二是对魏鹏远主动坦白的犯罪事实,分为16组共计160起,打包简化示证;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的8起事实,分别详细示证。通过创新庭审模式,指控魏鹏远240起1116次受贿事实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事实,有效提升了庭审质效。

  2016年10月,法院公开宣判,魏鹏远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对魏鹏远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认定与保定市检察院起诉数额完全一致。

  以工匠精神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把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奉献给人民,这是彭少勇从检40年以来的追求。

  2005年,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原总经理范建华携巨款潜逃,涉案金额高达5.6亿元,多为老百姓的血汗钱,该案被最高检列为当年全国第2号大案。时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彭少勇负责查办此案。在3年时间里,他带领办案人员先后到20多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取证,调取书证3万余份,案卷材料摞起来有3米多高。除范建华在逃外,其他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理。

  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想到主犯范建华还逍遥法外、涉案赃款没有追回、其他人员接手短时间内难以掌握案情,彭少勇主动申请继续参与开展对主犯的追缉和赃款追缴工作。此后7年时间里,彭少勇持续开展了对赃款的追缴和对主犯的追缉工作。2015年12月,范建华落网,赃款也全部追回。

  十年办一案。没有彭少勇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主犯不可能落网,更不可能把巨额赃款全部追回。

  彭少勇的事迹感染和鼓舞着身边每一个人。“采一束洁白的百合送给你,赞美你风雨40年,铸就了检察情怀……”干警们为他写下赞美的诗篇。

  (本报记者肖俊林)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