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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我和我的祖国|第一次出庭公诉
2019-05-17 08:44:00  来源:检察日报

  2002年9月,我担任公诉科科长还不到一个月就要去法院出庭。公诉科一位刚退下来的老同志惊讶地对我说:“你刚来就出庭,不怕在庭上出问题?”我对她笑笑,没有作答。她只知道我没在公诉科工作过,可她不知道我并不是第一次出庭。

  1981年1月,我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到山西省榆次市检察院(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院)在经济检察科当了一名法警。那时办案,是侦查、批捕、起诉、出庭,一竿子插到底。我们的案子起诉到法院后,就是科长和科里少数几个检察员出庭,我就跟着去旁听。几次下来,我对坐在公诉席上的他们羡慕不已。再有案子出庭时,有老同志让我以书记员的身份和他一起去,让我宣读起诉书和公诉词,这是我最难忘的经历。

  1987年1月,经考试,我的身份由职工转成了干部,职务也由法警变成了助理检察员,科室也从经济科调到了民行科。那时,民行检察工作正在初创时期,业务量还不大。

  1988年年底,我有了一次单独出庭的机会。当时案件多的刑事科人手不够,给其他部门分了部分起诉案件。分给我的是一个赌博案,一个盗窃案和一个抢劫案。当时,刑事科科长对我说:“你先看那个赌博案吧。那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没问题,你第一次出庭,拿下这个案子,算是练兵。”并告诉我要认真作好阅卷笔录,为制作起诉书和出庭公诉打好基础。

  到检察院七八年了,我一直想在法庭上与律师唇枪舌剑地拼上几个回合。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告诉自己绝不能败下阵来。前一天晚上,我把几十页的阅卷笔录又过了一遍,准备到1点多才睡下。心里不踏实,紧张又兴奋,我也说不清。

  第二天,不到7点我就起床,8点到了法院,想提前适应一下开庭前的气氛,平静一下激动的心情,多增加一些自信。谁知,开庭后,我宣读了起诉书,法庭调查阶段,我又向被告人问了两个问题,以便做到充分证实,准确指控。而被告人的律师坐在答辩席上却一直低头不知在忙乎地写什么,竟一个辩护问题也没有提,最后只说了一句:“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请法庭从轻判处。”而且旁听席上,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场下来后,我心里空荡荡的,感觉握紧的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回到机关,老高问我开庭的情况,我也记不得当时跟他说了些什么了。

  接下来,我审查起诉的是一件7人的抢劫案。同事说:“这个案子比较复杂,你可得注意了。”那时,一条公路正在施工中,晚上,附近有的村民就结伙出来,在路中间摆上大石头堵路,等过往车辆的司机停车清障时,这伙人便上前抢劫司机的财物。当时正是在“严打”期间,“车匪路霸”正是打击的重点,几经周密布控,公安机关终于将正在抢劫司机的5名疑犯当场抓获。厚厚的2本200多页的案卷,我反复翻看。经审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又追诉了2名疑犯,共认定了3次犯罪事实,才起诉到法院。

  案件移送法院后,我的心情很忐忑,不知道法院将会怎样判决。每个被告人都请了律师,法庭上,律师会提出些什么问题,我心里实在没底。

  开庭前两天,同事嘱咐我说:“不管案子多复杂,到了法庭上不要慌,不要紧张。因为你是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应该底气十足。”又说:“若心里还不踏实,不妨再提审一次被告人。因为这时律师都已会见过了,现在你再去提审,也不需要再问案子。就问他,明天开庭呀,你有什么想法。这时候被告人关心的问题,大多是律师注意的重点,也就是在法庭上可能遇到的问题,那你可就要好好准备。”那时,我国的庭审方式还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办案单位之间也没有实行严格的换押制度,所以老同志们总结出这套带有历史痕迹的经验来。开庭的前一天下午,我到看守所把7名被告人挨个问了一遍。

  那次开庭,7名被告人,8个律师站满了半个法庭,而公诉席上孤零零地只有我一个人,旁听席上的几十双眼睛都看向了我,审判长也不禁向我投来几许鼓励、几许担心的目光。我慢慢地扫视一遍法庭,不知哪来的勇气,一股愈发昂扬的情绪溢满全身。我挺直腰板,展现了一场精彩的庭辩。两名主犯的律师在肯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同时,提出他们的委托人并没有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不是主犯的辩护意见。我准备充足,从容应对,从证据和情理出发,有力地指控了犯罪事实,我记得,当时庭上一片寂静。

  这是真正的第一次出庭公诉,令我至今信心满满。可从那以后,我却一直无缘再从事起诉工作,心中常引以为憾。2002年8月,机关人员调整,我才调到公诉科。在公诉科的日子里,我每天不是伏案阅卷,研究案件,就是提审被告人,出庭公诉,忙得不亦乐乎。可深深印在我心里的,还是那真正第一次出庭公诉时的情景。

  (作者系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