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11月12日电(通讯员 唐杰)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会议对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表彰,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获此殊荣。近年来,该院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院面貌焕然一新,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卫生单位、全市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城步是全国五个苗族自治县之一,系国家级贫困县,检察人员的人平公用经费仅有2万元/年。2004年6月,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15亩,总建筑面积3800余平方米的新办公楼,从此结束了长期在危房内办公的历史。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打造生机蓬勃,健康环保的文化环境,先后投入50余万元用于绿化和亮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占机关面积的5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把节省下来的钱全部用于加强检察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了办案办公的信息化、网络化。
城步是革命老区县,红军长征走过的“老山界”,就位于该县巍巍南山之上。该院充分利用这种独特的红色资源,在开展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牢牢把握红色主题,突出革命信念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民俗文化教育,在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中传承着忠于党、忠于法律的使命与传统。每逢“七一”,该院都会开展不同形式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上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到井冈山缅怀先烈;排演“平安之夜、政法之歌”文艺节目等,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该院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把它与创先争优相结合,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每年年初,院党组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和责任领导,各内设机构再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部门工作考核细则,将工作量化到人,细化到每个工作岗位。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自2008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在全县56个单位和部门优化经济环境的测评中排名前8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仅2011年,该院共有14项工作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受到嘉奖和记功的先进个人达23人次,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