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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黄勇:“得到荣誉后我自满自大起来”
2019-10-12 09:08:00  来源:检察日报

  ●忏悔人:黄勇

  ●原任职务:山东省利津县汀罗镇后墩村党支部书记

  ●触犯罪名:职务侵占

  ●判决结果:2018年12月26日,黄勇被利津县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犯罪事实:黄勇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村集体资金人民币8.48万元。他主动上缴赃款,并到监察机关投案。

  2003年,镇党委任命我担任后墩村党支部书记。当时姐姐跟我说,你干不要紧,干就给人们干事业,让人们感恩党、有奔头,别指甲盖子深,见钱眼开,优亲厚友。我说姐你放心,我有决心,不怕事。自此以后,我积极支持班子工作,参与完成了村里沟渠清淤配套、土地重新调整、集体土地对外发包等工作,增加了村级收入。在有关人员的配合下,用近两年时间,清理了我村自1985年至1999年的所有收支往来,明确了债权债务,并在工作组的领导下,每户都签订了“户欠村”或“村欠户”责任清单,我们村从原来的后进村一跃成为先进村。

  村里渐渐富了,上级也给了我很多荣誉。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带领大家干出来的,没有我村里也不会走到今天,我得到这些荣誉是应当的。从此后,我自满自大起来。

  2012年4月,县里开会,说要把油井交给各村负责,每口井每月给2000元的看井费,直接给到村里,由村里给看井人发工资。于是,我打上了小算盘:一口井我弄两个看井人,每人每月给他们600元,这样,每月还剩下800元看井费。当时我想,我来县里开会,村里没人知道,他们只知道看井人有工资,并不知道看井费是多少,我自己安排一下,每口井每月能结余800元,只要我自己不说就没人知道这事。之后,我把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结余的看井费都自己拿了,一共是8.48万元。当时偷偷摸摸,贪了看井费还暗自高兴,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现在想起这件事,我很后悔,也很惭愧。

  我不但侵占了村里的看井费,还在组织找我调查时写假材料、编假话对抗调查。现在想,我给村里的工作带来了严重后果,也影响了集体形象。我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和领导对我的支持帮助,对群众的信任无法交代,对家庭无法交代。

  回想我的犯罪过程,是贪心占据了理智而不能控制。我犯了罪,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信任我的村民,对不起自己的家庭。我万分羞愧,愿意接受组织给我的任何处罚,接受法律制裁。

  (郭树合 赵洁/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