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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谈“18条意见”:非公有制经济共享法治平等待遇
2018-04-17 16:25: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一年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反复阅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而不肯离场的全国人大代表汪南东,被报告中的“三个慎重”深深打动。一年后,汪代表对“三个慎重”的落实情况还满意吗?记者近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广东代表团驻地回访了他。

  汪南东是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担任江门市工商联副主席。对于2016年3月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18条意见”),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表了如下看法。

  “去年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检工作报告里谈到‘五个界限’‘三个慎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汪南东说,这些内容都在鼓励企业家放心投资,放开经营,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共享法治春天。

  “18条意见”很见效

  汪南东的感受来自一个子公司的真实经历。因为管理失当,3吨多的废油桶被堆放在路边。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经慎重研究,没有对两名公司经理批准逮捕。

  汪南东说,两名经理被拘留的时间,刚好是2016年他来北京参会的前一天。看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三个慎重”,马上用手机把那段文字拍下来,发给江门市工商联的同事们一起分享。

  去年两会一结束,汪南东得知两名经理被取保候审,虽然后续经历了几次案件移送,但是两名经理都可以正常工作,没有给企业带来任何影响。

  汪南东说,与国有企业不同,非公企业往往是企业家一人支撑,一个企业的负责人被查后,可能面临银行催贷款、家属闹财产纠纷、企业运转失效,然后倒闭、大批员工下岗等问题。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查办涉及非公企业案件时,一定要依法慎重稳妥处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委和最高检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2016年5月24日,广东省检察院出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专门提出“三个慎重”,即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非公有制企业财产;慎重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

  “15条意见”为科技创新清障助力

  企业研发最快也要一两年才能收到成效。全国人大代表,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刘庆峰认为,现阶段最大的问题是,企业家能不能沉下心来做实业,愿不愿意对未来的长期发展做研发投资,这很大程度取决于国家能否为企业家们营造健康公平的创业环境。

  安徽省检察院的做法给刘庆峰留下深刻印象。“我多次到安徽省检察院参加座谈,他们在办理非公经济案件时,特别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品牌,保护企业家。办案不查账、不封账,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刘庆峰说,最高检2016年7月13日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简称“15条意见”),与“18条意见”一脉相承,对保护非公经济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科大讯飞每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5%。公司研发的语音平台,平均每天访问人次是30多亿人次,免费给27万创业者提供开发平台。之所以这样坚持,刘庆峰坦言,是因为“18条意见”“15条意见”和国家不断出台的利好政策,以及对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让他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刘庆峰希望,无论“18条意见”还是“15条意见”,检察机关都能够持续贯彻落实,切实为科技创新清障助力。

  “亲”“清”关系让企业家如沐春风

  “去年两会一结束,广东省检察院多次同工商联和企业家座谈,讲解‘18条意见’,广东省政府领导主动与工商联和企业接触,沟通非常通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赖坤洪注意到,从最高检到省检察院,再到基层检察院,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都在进一步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这样的政商关系,让企业家们如沐春风。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工商联副主席耿学梅说,安徽省检察院与安徽省工商联在多年前就搭建起了协商平台。协商平台也是企业家的投诉平台,检察机关可以及时向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

  安徽省的民营经济发展迅速,耿学梅坦言“得益于检察机关对非公经济的有力保护”。安徽省检察院连续出台保护非公企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并深入企业宣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