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郑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绝不容任何人在扶贫资金上动手脚、玩猫腻。”3月11日,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代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袁本朴说,发挥检察职能,关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实践。
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的力度有多大,袁本朴用几个数据向记者说明:2016年以来,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967件1200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余元。同时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占民生资金的刑事犯罪案件616件,追捕追诉漏犯590人。积极介入526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全省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2016年9月28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聚集民生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构建民生廉洁防护墙……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袁本朴表示,要把开展民生资金专项保护工作,与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同整体推进,统筹好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做到专项工作与日常办案紧密衔接,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