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努力,只为法“植”民心
——来自一线检察官的普法故事
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形。法治社会的建立,首先必须仰仗法治观念融入人心。再好的法律,如果没有被民众广泛认知、接受,它的价值也近乎为零。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普法,也成为近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门话题。两会召开在即,本刊编辑部推出“来自一线检察官的普法故事”特别策划,看看检察官们如何真情普法。
◆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指出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联合组织“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巡讲范围为中、小学校,对出现过校园欺凌、学生受侵害等案件,校园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地区进行重点巡讲。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建立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大执法、司法过程中的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