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兴旭)“这是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履职以来第一次收到最高检的答复。答复中没有‘感谢关心’的程序性语言和‘正在研究’的格式化答复,采取的措施也非常及时、到位,使我深受鼓舞。”10月3日,在收到最高检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十分感慨。
由于工作关系,从事了20年林场工作的孙建博,一直对环境保护问题十分关注。在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孙建博提出《关于在各基层检察院设立生态功能检察室的建议》。推动设立生态功能检察室的想法,来自孙建博多年的林场改革实践。由于原山林场地块分散,与周边67个村的土地搭界,周边村民失火放火、非法侵占林地现象时常发生,给原山林场的发展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多年的教训使我们林场上下牢牢树立起‘防火先防人’的理念。然而,如何‘防人’,除了依靠林场职工的努力,更需要司法机关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孙建博说。
2015年5月,在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召开的规范司法行为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他针对环保领域的违法行为摸排线索难度大、搜集证据困难等特点,建议检察机关设立专门从事生态检察工作的机构。让孙建博没想到的是,他的建议经过博山区检察院充分酝酿和考察后,很快开花结果。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2015年8月,当地编制部门批复,同意博山区检察院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室。同年12月,检察室获得山东省检察院批准备案,成为该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
“说起来,设立生态环境检察室也有我的一份功劳。然而促使我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建议的,还要归功于博山区生态环境检察室的工作成效。”孙建博告诉记者,生态环境检察室成立后带来了明显变化。检察室定期在景区门口、乡村集市开展护林防火案例宣传,外来游客和本地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增强了。去年原山林场火险事故数量同比下降了近一半,通过检察室的警示教育、告诫约谈,周边村集体侵占国有林地、林木的现象也基本绝迹,让原山林场5万亩国有森林都能得到检察官的贴身保护。特别是检察室针对2015年原山林场禹王山景区大火,从中一举查办了开发区林业站原站长吴某滥用职权、护林员房某玩忽职守案,给全区林业和环保系统人员敲响了警钟。
今年两会后,孙建博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最高检办理。最高检先后三次派员了解博山区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室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批转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适时出台具体制度。
最高检在对孙建博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在本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过程中提出建议,争取对包括生态功能检察室在内的派驻检察室设置等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同时,进一步密切关注全国范围内派驻检察室建设情况,加强宏观政策指导,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增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能力,努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虚心求教的态度让人尊敬,也坚定了我继续依靠检察院保护林业生态的信心。”孙建博表示,“我会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积极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