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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万军:检察机关投身“绿色四川”建设成效值得肯定
2018-04-10 17:39:00  来源: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大力倡导生态司法理念,探索创新“绿色检察”,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力度。此举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青川川珍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左万军的关注。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四川”中彰显检察担当值得点赞。

  《声音周刊》:您为何如此关注检察机关服务绿色发展工作?

  左万军:这与我的职业有很大联系。我们公司主要从事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种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生产的农副产品全部是绿色无公害食品,对环境的要求很高,我自然就比较关注生态环境检察方面的内容。

  《声音周刊》:据您了解,检察机关在建设“绿色四川”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左万军:检察机关在大规模开展的“绿化四川”行动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主要表现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法律监督手段保护生态环境上。拿我所居住的广元市来说,早在2013年,旺苍县检察院就率先成立了生态检察科,探索出“绿色检察4321”模式。该模式当年还入选了“全国最佳制度创新事例”。

  我还了解到,目前四川省已初步形成了全省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机构格局。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共起诉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矿和采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97人,其中有5宗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四川检察机关还注重生态司法修复。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等案件,除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外,还通过检察建议开展生态公益补偿、恢复性治理等工作。

  《声音周刊》:您对检察机关助推“绿色四川”建设有何建议或期待?

  左万军:检察机关主动投身“绿色四川”建设的担当精神值得肯定。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部分山区、林区的群众仍存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落后思想,环保意识欠缺,一些生态资源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我希望检察机关加大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宣传力度,主动向公众推送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