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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档案查询”让市场更规范
2018-03-30 15:34:00  来源:检察日报

  郑杰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2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办理的建筑领域的贿赂案件纳入行贿资料库,在此基础上首创了“行贿黑名单”制度。2006年1月1日,最高检察院出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统一对外受理查询。2009年9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从建筑等五大领域扩大至所有领域。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郑杰民在担任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曾几次深入检察机关调研,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首创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从北仑首创到全国推广

  “行贿档案查询”制度最早始于宁波北仑区检察院。2002年,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在检察系统得到广泛认可,不到半年时间,北仑区检察院的做法在宁波市检察系统被广泛推广运用。2003年7月2日,最高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建立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系统)”有关法律和操作问题座谈会。会议专门邀请时任北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尚金作主题发言。2004年4月,最高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江苏、浙江、重庆、四川和广西等五省市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工作。由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已经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郑杰民介绍,北仑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制定措施,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运用于所有重点工程招投标环节,要求所有投资额在百亿元以上的工程及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必须向检察机关查询参与投标的建筑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一旦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须立即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

  随着“行贿黑名单”改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北仑区检察院对原先的行贿人“黑名单”库进行了分离管理,在统一录入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外,另建档案库录入非罪行贿行为的信息资料,作为补充和备案,实行行贿犯罪档案与非罪行贿行为资料库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北仑区检察院的“行贿行为档案”实行的是动态删除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有三种情况的行贿记录可以从“行贿档案”记录中删除,即行贿人被列入“行贿档案”后满五年,未发现有再次行贿行为的;五年内自首或检举揭发他人职务犯罪的,一经查实的;主管部门认为行贿人具备退出“行贿档案”的特殊条件并提出申请,经审查决定。

  反腐倡廉之利器

  “实行‘行贿档案黑名单’,迫使一些建筑商在承接工程时,想要靠行贿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不三思而后行。检察机关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贿赂犯罪高发易发环节,通过行贿记录查询掌握情况,这种非刑罚手段提高了贿赂犯罪的风险。

  有法律界人士对此评论说,黑名单‘让行贿人比受刑还难过’。没有职务犯罪记录则成为不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独特的廉洁竞争力。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既为反腐倡廉工具库增添了一件利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技术预防+制度预防+观念预防’是当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加强了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和及时纠正,不仅增加了行贿犯罪的成本和风险,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关于“行贿档案黑名单”制度,郑杰民作出上述评价。

  郑杰民还总结出六省一市行贿“黑名单”查询系统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范围更广,囊括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的行贿犯罪档案,扫除了因信息不流通带来的查询“盲点”,查询领域也由原来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

  二是信息更全,系统中不仅收录了个人行贿、单位行贿的犯罪记录,还录入了受贿档案信息和行贿行为档案信息,用于检察机关内部管理和分析。

  三是速度更快,数据库建立了增量平衡机制,实现各省市行贿犯罪数据库同步更新,在六省一市内任何检察机关查询,都可以快捷方便地查询到六省一市的数据。

  四是功能更强,系统除查询、管理、录入与编辑、分析统计、数据交换等五大功能外,还具有数据兼容和扩展功能,充分转换并利用已积累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使系统应用能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扩充而不影响已建系统的正常运行。

  充分发挥警示和威慑效应

  杭州湾跨海大桥是一例当代举世无双的宏伟工程,总投资118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世界上在建的最长的跨海大桥。从2003年底全面开工建设开始,大桥建设指挥部就与宁波市和慈溪市检察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工程招标前夕,宁波市杭州湾跨海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到宁波市和慈溪市检察院,对参加工程投标的有关施工、监理单位有无行贿行为进行认真查询,为保障“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今,宁波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被越来越多的招标单位所认可,受理查询件数、被查询单位和个人数均呈大幅增长趋势,对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和商业贿赂发挥了重要的警示和威慑效应。郑杰民说:“从开工到建成通车的五年时间里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行贿档案查询可谓功不可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就是在实践探索中创新出来的,把这项工作纳入法律制度,是一个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的成果上升为法律和制度的典型范例。”

  对如何进一步做好“行贿记录查询”工作,郑杰民建议,政府应强推“行贿记录查询”系统,责令每个招标单位在开标前都要查一下投标者的案底,有问题的一律不得参与招投标。工程结束后,招标单位要对中标单位的廉洁情况出具证明材料,作为交工验收的一个基础材料。此外,还可以考虑让外地企业出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等措施来加以弥补。在信用体系普遍缺失的情况下,只有全方位对行贿受贿行为进行有效规范,才能避免出现“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现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勇于创新,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出发,在预防工作上大胆探索与创新。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