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职能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平衡机制
2018-03-30 15:28: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职能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平衡机制

  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吉永华

  本刊记者 林中明 通讯员 杨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上海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院长 吉永华

  “检察机关一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不只是在听取‘两会’高检报告的时候。”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副主委,上海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吉永华说。

  吉永华平时就很关心检察工作,他认为,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不仅专业,而且敬业。平时上海市检察院经常派专人来征求工作意见与建议,态度非常诚恳;还会及时向代表委员寄检察工作信息简报等资料。

  当了特约检察员更了解检察工作

  吉永华对多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竭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很不容易。

  “检察队伍建设确实很出色。自从成为上海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我对检察院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检察系统在文革后重建至今30年了,一路风风雨雨走来,经历了很多曲折,特别是近几年,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自身要求都在不断提高,一大批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高素质的年轻人充实到检察队伍中来,使得检察机关的人员结构和素质进一步优化,办案正在向规范化大步推进。”吉永华说。

  吉永华认为,近年来从高检院到地方检察院都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为人民群众所称赞的,社会公信力也在不断提高。

  检务公开更得民心

  吉永华表示希望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检察职能、有关规定和办案程序的宣传,多为代表、委员提供有关检察工作情况的资料,拓宽代表和委员知情的渠道,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代表和委员的监督。

  他建议为了使检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可以设想挑选精通检察业务、政治责任感强、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人员组成专门的办事机构,并赋予这个机构足够的权力,专职对检务公开相关工作的督促落实以及对推行检务公开后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问题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保证检务公开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进一步扩大监督领域

  作为我国有知名度的神经生物学学者,吉永华讲话极富激情,语言感染力十足。在谈到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时,他认为,如同人的健康机制需要有制衡力量达到平衡和谐一样,保持社会的健康和谐也需要有制衡机制,检察职能就是这种平衡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业结构发生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然会产生许多新问题。对此,检察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扩大监督领域,例如,要加大对科技领域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司法干预研究,防范职务犯罪。对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环节、部门重点预防,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要在执法程序和办案程序上下功夫,力求在执法中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三是要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监督权时,一方面要依法办事办案坚持原则,另一方面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司法和谐。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