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下午3点
二、听证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社会公众可于2023年11月8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时间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
(二)参与听证会的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0515-89896555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