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吴某某、王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被移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根据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商请,现从专业人员库中抽取3名专业人员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杨某某、沈某某任职的盐城某公司开展监督考察。根据《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现予以公示:
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名单:
陈春艳 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正高级会计师
戈红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盐城市委员会业务部部长
刘必胜 江苏京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限内,可针对公示对象反映问题、提出异议。为维护公司权益及犯罪嫌疑人权利,相关名字已经隐去。对上述专家与公司、人员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不明的,可一并来电询问。
联系人:秦雨 张玲玲
联系电话:0515-86668969 0515-81680521
盐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