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通化供电公司抄表员 初建美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着未成年人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向教育部发送了一号检察建议等,这些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已经从“有没有”变成“好不好”,进入新时代,如何向“更加好”发展,值得我们深思。
据我了解,吉林省检察机关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护苗·网络安全课”等活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检察机关把“法治微课堂”送进校园的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检察官们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生动地讲解未成年人容易触犯的罪名、犯罪特点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同学们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学到了保护自己的方法,为检察机关这一做法点赞。
但是,未成年人保护不能仅仅依靠司法机关“单打独斗”。这项工作是关乎千家万户安宁的社会公共事业,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集聚各方力量,因此,应该不断丰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方式方法,形成保护合力。我建议,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有机结合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一体化建设,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观护和帮教工作,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孙峰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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