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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院未检宣传片《妈妈,我想有个家》报送至最高检参选《守护明天》第三季
2019-03-28 15:25:00  来源:亭湖检察

  近日,由亭湖区院未检部精心编制的未检宣传片《妈妈,我想有个家》经层层选拔,已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联合制作《守护明天》第三季选拔赛。

  《妈妈,我想有个家》是由亭湖区院未检部办理的首例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支持起诉保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案件改编而成,讲述了亭湖区院未检部党员在一次到盐城市儿童福利院献爱心活动中发现小主人公兰兰,帮助她解决监护权问题,寻找一个温暖的家的故事。

  为解决兰兰在监护权问题,亭湖区院未检部建议盐城市救助管理站向法院申请宣告兰兰的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经亭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江苏省扬州市五合山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兰兰的母亲丧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系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法院据此判决宣告兰兰的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为了充分保障兰兰母亲的合法权利,亭湖区院未检部调阅了其在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病历资料、生活视频,全程监督了司法鉴定机构对她的精神病鉴定。

  因为兰兰的妈妈并不是先天性的精神病,考虑到如果未来的某一天,她清醒过来,想起兰兰,希望和兰兰骨肉相认,亭湖区院未检部建议福利院在盐城市区内选择兰兰的送养家庭。福利院接受了该建议,通过层层筛选,福利院选择盐城市区一对夫妇作为考察对象,通过签订寄养协议,将兰兰暂时寄养在这对夫妇家中进行考察,以确保她在养父母家健康、快乐生活。

  从2018年亭湖区院试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工作统一办理以来,努力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共对6名困境儿童开展司法保护工作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