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春晖高级中学给在校生发放了一份草拟的《德育工作协议书》,在一系列“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中,不仅把“交往过密”列入,还特地注解了“尤其是公然的交往过密,包括同性之间的交往”。(9月16日《今日早报》)
这年头,“奇葩校规”似乎有点多,诸如“禁止异性同学校园内近距离聊天”、“男女学生开房视为‘买娼’”、“男女生交往须5人在场且地方明亮”等等校规直把民众雷的里焦外嫩。这些校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过于偏激、缺乏人性化。而深挖校规产生的背后,却也折射了当前学校德育的尴尬处境。
当前的学校德育时常会被上成思想政治教育课,说教的、枯燥的、缺少基本尊重和人性化的道德教育依然广泛存在于中小学乃至大学校园里。在笔者看来,不尊重学生的德育就不能称之为德育,而企图通过学校管理上的强硬来达到德育目的更是痴人说梦。校方为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鼓励学生多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固然没错。但通过政策高压显然有悖于制定校规的初衷,也不符合基本的教育理念,这些极端措施也易引起学生的反感,从而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由一项“奇葩校规”可能引起的负面效应学校不应没有考虑,但依然任由“奇葩校规”出现就难说学校是为了教育好学生还是仅仅想达到管理好学生的目的。
学校德育的无力使得德育执行往往要依靠学校管理上的高压,一些学校所谓的“军事化”管理就是靠着一套严格的制度来规定学生的行为。但学校管理者如何能否定处在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之间萌生的爱意?一旦学生有早恋苗头或者仅是交往密切了些就被施以校规的惩罚,不得不说,学校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实在令人失望。将男女生之间这种自然而然、无可非议的爱意抑或交往当做做了错事来处理,一是学校管理上的目中无人和政策高压,二则也为学校日后的德育和管理埋下隐忧。一旦有学生因为学校的错误规定而做出傻事,那到时学校感到后悔也已来不及了
校规是用来规范学生的错误行为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而不是用来作为惩处学生的手段。现在不少学校都明令禁止学生早恋,这种做法显然可笑之极。如果依靠一条政策就能杜绝学生早恋,何来诸多因学生早恋问题处理不佳而发生的惨案呢?显然,学校认为可行的规定并不一定能得到学生认同,只有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意见,改进德育的方式和方式,尽可能的让学生从内心上认可学校在管理上的一系列做法,这也许才是最有用的“校规”。






